【大紀元2013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消費者基金會檢驗16件假睫毛包裝標示,3件合格、13件不合格,不合格比例占81.25%,其中2件完全沒標示。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26日表示,〈商品標示法〉施行這麼久了,竟然還有商品都沒有標示就販賣,「這一點非常不可思議」。
16件假睫毛產品購自美妝店、生活百貨賣場及夜市等通路,每盒價格介於39至280元之間,消基會針對產品標示、成分及製造日期做檢驗,合格產品包括ARDELL時尚假睫毛、芭比假睫毛、靚眼5假睫毛等3種。
消基會祕書長雷立芬指出,以「PRC(台灣監製)」標示產地,不是很誠信的做法,PRC是中國大陸,用台灣監製掩飾大陸製造。此外,類似「○○國設計,××國製造」等字樣,都讓消費者容易誤判原產地。
假睫毛成分以人造尼龍為主,ARDELL時尚假睫毛成分標示為「100%天然毛髮製成」,但卻未標明取自什麼動物。
使用假睫毛,膠水不可少,多數產品都沒有附膠水。雷立芬表示,消費者採購膠水時,要格外留意,因為眼睛非常敏感,膠水成分不良,很容易受到傷害。
張智剛指出,這次調查發現不但可以買到很多標示不符商品,也可以買到沒有標示的商品,主管機關應加強查緝;廠商應誠實標示產品內容。他也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沒有標示的商品,同時,看清楚標示所有內容,不要只看到台灣監製、台灣設計就以為是台灣製造,買之前最好上網查證。◇
(責任編輯: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