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2日電)台中市政府為展現取締酒駕決心,今天在市政會議通過調高酒駕者車輛移置費,各類型車輛的拖吊費都比原來提高1倍。
市府考量執行拖吊的成本費用,以及違規拖吊當天領回車輛卻還要繳交保管費的合理性,市府將「台中市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部分條文加以修正。
其中,移置費提高1倍,保管費則暫不調高,且規定只要被拖吊當天領回車輛者,免收保管費。
移置費部分,小客車及小貨車從每次新台幣800元,修正後為1600元;大客車及大貨車從每次3000元提高為6000元;機車及自行車則從100元變為200元。
保管費部分,維持小客車及小貨車每日100元、大客車及大貨車每日500元、機車及自行車每日50元。
市府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原本交通局規劃拖吊3小時內領回才免收保管費,但台中市議會希望改為當日領回就免收,市府尊重議會決定。
法制局長林月棗指出,在修正移置費與保管費規定時,法制局和交通局原本都有將兩者都調高的想法,但經過法規會討論,認為法理上應該從兩者的成本去計算,移置費因為取締酒駕成本很高,因此將費用提高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