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去年新北市林口被選為「2017年(106) 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村的國宅用地,內政部去年兩度更改「日後用途」,21日內政部再度改口,6成可做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
由於合宜住宅與國宅條例或住宅法不一樣,前者可採用開發經營委外的BOT方式興建,後兩者則需由政府動用經費;要蓋選手村,內政部次長林慈玲21日在立委陳節如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預計全案國宅基金要墊付171億4,000萬元。
一向致力於推動社會住宅的立委陳節如指出,只使用17天的選手村,一次燒掉國民住宅基金上百億元,且國民住宅條例已廢止,未來將無法租、售林口區國宅。營建署長葉世文去年也曾說,民國88年(1999) 政府即以決定不再蓋國宅,條例也在101年底廢止了,現蓋國宅是有些突兀。
不過林慈玲表示,國宅條例廢止案仍在立法院審議中,在還未完成廢止案前,林口區國宅仍適用國宅條例規定;避免產生法令空窗,住宅法也已修法接軌,廢止案若三讀,林口區國宅租售可依住宅法相關規定辦理。
她表示,內政部已規劃,未來興建後至少60%會轉成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符合住宅法規定,就不會有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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