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情資與保護法 美眾院過關
【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18日路透電)美國聯邦眾議院今天通過「網路情資分享與保護法案」,主要目的是協助企業和政府分享威脅網路安全的情資,但外界對法案能提供隱私資訊多少保護仍有疑慮。
眾院去年就通過「網路情資分享與保護法案」(Cyber Intelligence Sharing and Protection Act),但在總統奧巴馬因擔心隱私安全而揚言要予以否決後,在參院受阻,這次是第二次表決過關。
法案在眾院民主黨支持下,最後以288票對127票過關,儘管白宮16日再度揚言,若未進一步納入保護公民自由條文,仍將封殺此案。
部分國會議員和隱私維權人士擔心,這項立法會讓政府監控公民隱私資訊,及遭企業濫用。
眾院情報委員會(House Intelligence Committee)主席羅傑斯(Mike Rogers)表示,委員會多位領導人對有關隱私疑慮已做出改進,且同意修訂若干條文以平息疑慮。
他說,特別是文中指明由國土安全部及司法部,而非軍事機關做為數位情報交換所。羅傑斯的說法是「賦予它平民面相」。
法案鑑於奧巴馬揚言要否決,及許多注重隱私的議員和團體憂心仍揮之不去情況下,未來送至參院的命運仍然不明。(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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