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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大紀元2013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文林苑協商小組成立以來,17日第一次在同一天分階段與王家、36同意戶及樂揚進行協商。台北副市長張金鶚表示,王家願意參與協商,為釋出善意,市府已同意配合暫時停止訴訟程序。
王家、36同意戶及樂揚都出席協商,王家表示,原地重建優先,或由協商小組提出具體可行的折衷方案;36同意戶則希望盡快動工,樂揚建設也期望協商小組能協助解決問題。
張金鶚說,在三方各自表達訴求後,協商小組討論出協商小組運作程序及三點協商原則,作為後續建議方案評估依據。
三點協商原則包括合法、公平合理及社會成本最小化。合法原則指應符合現行法令及尊重司法判決,以符合法治社會精神及人民信賴行政行為,在符合情與理,架構法律前提下討論各種方案。公平合理原則,是提出可行方案前,必須考慮三方權益平衡與保障、三方達成共識的可能性。社會成本最小化原則,方案形成應考量實施時間、所需經費及社會付出成本,以合乎效率評估各種方案,並考量公共利益與社會成本之平衡。
協商小組運作程序,張金鶚表示,應為建立協商小組、形成小組共識、三方意見表達、專業評估初步報告、三方分別協談、修正達成共識、確認評估報告及公布報告成果。◇
(責任編輯: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