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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挖大樓抽地下水 中市擬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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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5日電)台中市興建高樓開挖地下室必須抽取地下水,台中市長胡志強今天說,將研擬地下水補助總量管制及收取地下水維護管理費。

市府根據報導指出,台中市興建高樓開挖地下室,必須抽取地下水,每年抽取達9000多萬噸,相當於450個秋紅谷水量,多數排入海中。

胡志強上午在市政會議中指示相關單位,研議運用寶貴的水資源及落實地下水再利用事宜,由都發局研擬進行地下水補助總量管制,水利局也將制定相關自治條例,未來將收取地下水維護管理費,預估每年約有新台幣1億元收入。

都發局長何肇喜表示,市府目前規劃方案,短期內將抽取後的地下水用在公園花草灌溉,中長期將以立法減少抽取地下水量,例如減少地下室開挖面積、深度等,或者地下室停車場轉移到地面等方式處理,預計每年因此可節省將近113億元施工費用。另外,也將與水利局研議地下水補助總量管制。

水利局長劉振宇指出,抽取地下水水權費權責在中央,但可能考量民意反彈,因此至今尚未立法,市府目前正研擬「台中市地下水維護管理自治辦法」,以抽取地下水量向抽取者收取相關費用。

劉振宇指出,市府自治辦法草案初步內容,每年小於10萬立方公尺,不收取費用,但超過之後,營建抽水1噸新台幣3元,這項自治辦法草案正在舉辦公聽會中。

胡志強表示,各相關單位目前只在研究階段,他要求水利局等單位組成小組研議如何落實。他認為,地下水是否能引導入市區部分乾涸的河川或山谷,運用天然方式儲存水量,儘量不要以興建滯洪池來解決,因為滯洪池興建費用太高,且平常也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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