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簡惠敏台灣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農業處13日籲請,4月6日強風(龍捲風)造成萬丹、竹田、萬巒等鄉轄內農作物及農業設施損害之受災農友,凡符合專案補助規定者,請4月22日之前,檢具土地所有權狀(或租賃契約書或經營同意書)、印章、身分證、金融機構存摺等,向受災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處表示,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戶為限,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萬丹鄉四維村、竹林村:食用玉米、苦瓜、辣椒、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毛豆。竹田鄉六巷村:香蕉、苗圃。萬巒鄉五溝水村:苦瓜、香蕉、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專案補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之80﹪為標準,其申請專案補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前述額度標準予以補助;未達20﹪者不予補助。
本次災損依救助辦法所列,食用玉米、苦瓜、辣椒依「蔬菜(二)」規定每公頃補助28800元。毛豆依「蔬菜(三)」規定每公頃補助19200元。香蕉依「果樹(二)」規定每公頃補助60000元。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每公頃補助12000元。苗圃依「花卉(二)」規定每公頃補助48000元。
(責任編輯: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