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決:開車手持GPS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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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何月綜合報導)加州中部弗雷斯諾縣一法院近日裁決,司機在駕車時使用手持式導航設備屬於違法,如同駕車時打手機一樣。

加州已經禁止開車時用手持設備說話、發短信。法庭表示,該禁令也適用於查看手機上的GPS定位導航系統。

去年,弗雷斯諾一男子因一邊開車一邊拿著手機,查看手機上的導航指示而被開罰單。該男子不服,到法庭上訴,爭辯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因為他沒有用手機打電話或發短信。

但他輸了官司。加州高級法院法官肯特•哈姆林(W. Kent Hamlin) 表示,作出此裁決是為了防止任何分散司機注意力的干擾。

哈姆林說,無論手機是被用作打電話、GPS導航儀、時鐘、發短信或作為發送和接收電子郵件的設備,都會導致司機分散注意力,起到的效果是一樣的。

加州高速公路巡查署將4月份作為避免司機分心宣傳月,同時執法機構將嚴厲打擊分心駕駛。

加州高速公路巡警署發言人布賴恩•彭寧斯(Brian Pennings)介紹說,「高達90%的車禍是由於分心駕駛造成,而分心駕駛的原因90%與使用手機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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