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4月11日訊】我曾是黑龍江省佳木斯《三江晚報》的一名記者。
1997年3月20日,《黑龍江日報》社會新聞版頭條刊發了我採寫的一篇《春種秋少收,坑農法難容》的紀實報導。相隔四天——1997年3月24日,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在6點30分新聞和報紙摘要節目,向全國簡要播出了我採寫的這篇報導。黑龍江省調查處理組來到了佳木斯,將這起嚴重坑農害農事件嚴加處理了,把那幾個坑農害農事件郊區領導抓進了監獄。
兩個多月後,佳木斯市委書記徐發一聲令下,就把我趕出了《三江晚報》社。理由是:「王相禮這樣的記者不能用了!我好好地一個郊區領導班子,被他的一篇報導整癱瘓了(市委召開擴大會議時說的)!」
為了生活,我只好跟妻子開了一個小吃店。從此時起,我也就成了他們的眼中釘肉中刺。佳木斯的警方在徐發等人的指令下,從各個方面找我的小腳。終於有一天,他們找到了我與鄰居糾紛的一件事兒,就把我關進了佳木斯市公安看守所。52天的監獄生活,使我徹底地看透了社會本質。
今天,我就把這件事兒來敘述一下吧。
警察是這樣辦案的
2002年4月22日晚上,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治安科長馮敬帶領著十幾個警察,來到了我那個小吃店把我抓到了中山派出所。
馮敬拍著桌子惡狠狠地說對我大發雷霆:「王相禮,你現在不是記者了!你這個刀筆邪神,我們現在也就不怕你了!你跟別人打架的事兒,我們已經立案了!雖然這個事兒不大,論公安條例來講,你也不夠抓,更不夠判。但是,我們已經接到了上面的指示,決定嚴肅處理你!」
面對他們裝腔作勢的樣子,我並沒有害怕。我很坦然的就把那次跟人家爭吵的事兒敘述了一遍。可是馮敬這個惡警把桌子一拍:「你他媽的還辯解?!你是個不安定分子!這是市委宣傳部對你下的結論!你他媽的在當記者的時候,你寫的報導收拾了多少人?!我們當公安容易嗎?我們下面的民警為了收點兒社會治安費,你他媽的連發了三篇報導,市政府糾風辦就查處了我們十幾個公安人員!火車站外的十幾個公安為了維護治安,你他媽的一篇報導,市政府就把這些人停職檢查了!佳木斯郊區政府領導向農民攤派了點兒種子和化肥,你他媽的也在省報上給曝了光。整個佳木斯郊區,被你他媽的整癱瘓了!」
「也就是說,你反對新聞的輿論監督了!」我衝著馮敬說。馮敬大怒了:「操你媽的,你還敢跟老子強嘴!老子辦了一輩子案,還沒有遇上你這樣的東西!要是換另一個人,老子一聲令下就把他打得喊爹叫爺爺!」
中山派出所的所長程耿攔住了馮敬的話,說:「王相禮,既然你在我們這個管區住,對我們就得規規矩矩的。這麼辦吧,只要你交上一萬元的治安罰款,我給你把這個事兒平息了。」
副所長宋亞巍說:「王相禮,你這個人就是屬毛驢子的,牽著你不走,打著你才走!前幾次,我們到你小吃店收治安費,你不但不交,還跟我們論理!你一個電話打到了市局宋局長那裏,宋局長把我們都收拾了。今天,你要是不拿出一萬塊錢來,就把你送進看守所,讓你進去吃窩窩頭!」
這時,馮敬又變了一副臉面,給所長和副所長使了一個眼色,奸笑著說:「其實,你這個人,我也是很佩服的。我是前進公安分局的治安科長,你是個山東人,我也是個山東人,是老鄉嘛。你如果家裏困難拿不出一萬塊錢,拿五千也行。你不是不知道的,看守所那個地方是好進不好出的。只要你交上了罰款,就把那個小吃店賣了算了!惹那個氣幹啥?!」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原來,有人看好了我那個開小吃店的房子,所謂治安罰款那純粹是一個藉口!這就是我最大的失策,忘了「秀才遇上了兵,有理也說不清」的這句中國古老的民間古訓。
馮敬又變臉了:「操你媽的,敬酒不吃吃罰酒!告訴你,老子馮敬在公安局辦的案子,誰也翻不了!你給老子們上政治課?你他媽的瞎了眼!」
程耿惡狠狠地說:「以妨礙社會治安給他定罪!把他送看守所!」
那個時候,我太幼稚了。當時心想,我沒有犯罪,他們敢把我關進看守所嗎?這畢竟是共產黨的天下,人民民主專政也不可能把一個平白無故的人關進看守所去專政啊!面對這些惡警這樣褻瀆法律,我就對他們喊了起來:「你們是人民的公安,還是土匪幫?!」
「你們是根據甚麼法律來抓我?!」我大聲喊叫了起來,「拿出法律的條款來!朗朗的乾坤,你們隨便抓人,這是犯法的!」
「啥是法?老子就是法!」馮敬一拍桌子,朝著兩個民警說,「把他銬起來!」那兩個民警就給我帶上了手銬。那些窮凶極惡的惡警不分青紅皂白,辦案子不依據法律來辦案。在他們的眼裡,他們就是法律。他們靠的是拳頭、皮靴、警棍和大棒子!
我大聲叫喊著:「你們不是人民的公安,你們是土匪強盜!」
馮敬一下子被我激怒了,朝著我的腿部用力就是一腳,當時就把我踢倒在地上。幾個警察一齊動手,把我一頓暴打。接著,將我押上了警車送進了看守所。
303監室的洗禮
在看守所的檢查室裡,一個看守員和一個被關押的人對我實施了一番搜身行動。那個看守員我認識,此人叫趙勤,幾年前,趙勤是我的鄰居。
趙勤問:「王記者,你犯了啥罪?」
我就把上述的事兒說了一遍,他很同情我,就把我關進了107監室。
107監室裡關押著十幾名人犯。這些人的罪過並不大,他們都是被拘留來的,最多也就是關三個月。這個監室裡的大馬牙子(牢頭)我早就認識,他姓應,名叫應方元,是郊區沿江鄉泡子沿村的出納員。由於這層關係,在這個監室裡我沒有遭受毒打。
第二天上午,中山派出所副所長宋亞巍領人來提審我了。他們見我身體沒受到摧殘,感到很驚訝。隨後,宋亞巍就說:「即然把你關進來了,你就不用夢想平安地走出去!馮科長說了,對待你這個頑固不化的傢伙,就得實施專政!讓你拿五千塊錢來免災,你不拿,這就不是一般的問題了。你這個當記者的,家裏還沒有五千塊錢嗎?!你給誰寫一篇報導,誰也得給你拿個三千兩千的……」
說句實話,我在《三江晚報》當記者那些年,雖然報導寫得不少,但我沒有收過任何人的一分錢。不論是正面的,還是反面的,我都是憑著良心去做。我住的那個小平房,是花一萬七千元買的。這一萬七千元中的一萬元是跟哈爾濱我的大舅子借的。剩餘的那七千元裡中有兩千元是我跟郊區我的一個朋友借的。至於那五千元錢,都是我省吃儉用攢下來的。在我被趕出報社之後,我跟愛人在街頭上賣水果掙了幾個錢,還上了大舅子哥和朋友的錢。
我說:「你們調查吧,我要是收人家二百元錢,你們說怎麼治罪就怎麼治罪。」
一個民警說:「這個事兒,我們三年前就調查了。目前,還沒有結果。我們相信,你這一次進來了,以後也就有結果了。」
宋亞巍一計不成又來了第二計,又對我說:「你罵我們是土匪幫,這個情節就更嚴重了!你罵得不是我們,你是在罵共產黨!」
「放屁!」我一聽就火了,「你能代表共產黨嗎?你們打著共產黨的旗號,幹得是土匪強盜的勾當!」
結果是可想而知。在提審中,我又被他們暴打了一頓。
也就是這一天,獄警把我調到了303監室。在佳木斯看守所的303監室裡,關押著都是些重要人犯都是重刑犯,他們有的是搶殺出粗車司機的,有的是圖財害命的,有的是搶銀行的等等。在這個303監室裡,我遭受了歹徒們的殘暴毒打。看守員不動手打,而是讓那些強盜來收拾我。
我最恨的就是那個看守長張志,這個最凶狠的傢伙都趕上《紅巖》中的貓頭鷹了!說起張志來,我不但認識他,從前我們是鄰居,有幾次他的述職報告還是我替他寫的呢。那天,我叫他了一聲:「老張,你不能把我調到303室。」張志的雙眼一瞪,大聲罵我道:「操你媽的,我認識你嗎?!我是看守長!」這個這個毫無人性的傢伙,一腳就把我踢進了303室。
我一來到303室,就被這裡面的四個凶神扒光了衣服,開始「洗禮」了!兩個凶神擒著我的兩隻胳膊,另外兩個凶神一個在自來水管子上用臉盆接水,一個端著水向我頭上澆涼水。他們用兩個臉盆來回換著接涼水,用很小的水流澆我的頭頂!佳木斯的4月底,那是白天化冰晚上結冰的季節。自來水又是七十多米的深井的涼水,那是透心地涼啊!28盆涼水,就把我冰得昏了過去!現如今,當我回想起那個場面,心還在顫抖啊!
我面對的是那些窮凶極惡的囚徒,他們要是整死你,那是跟玩兒似的!三個多小時後,我才甦醒過來啊!繼之,我就被他們「開飛機」、「開火車」地折磨起來了。
303監室那是一個人間地獄啊!一連三天,每天的兩個窩窩頭,我只能得到一個吃。那一個窩窩頭,被那個叫「小龍」的二馬牙子(牢頭的二號人物)攥成了碎末,扔到大便池子裡用自來水沖進下水道裡去了。
第四天,303監室的大鐵門前走來了一個30多歲的在押人員。他對著門縫小聲說:「小濤,大前天關進來的那人是我的大哥,我有話要跟他說。」
小濤是303監室的大馬牙子,他很吃驚地說:「王一丁,他是你的大哥?」王一丁點了點頭,說:「是我大哥,他是報社的記者。」小濤他很吃驚地看著我,問:「你是記者?」我點了點頭。
對於王一丁這個人,整個佳木斯看守所裡被關押的人都知道他的底細。此人的根底很深,老丈人是北京國賓館的總經理,他是涉嫌咋騙兩億七千萬元的房地產,被警方從珠海市抓來兩年多了。由於王一丁家裏有錢,在看守所裡住高間,一天三頓大米白面,雞肉、魚、蛋隨便吃。看守所裡的看守們,都對他敬三分。
小濤將我拉了起來:「老大哥,對不起你了。這幾天,俺們也不知道你的身份啊!」我跟著大馬牙子小濤來到了門前。那個王一丁從大鐵門的小窗口遞給了我一條煙,說:「大哥,你把這條煙給弟兄們分一分。中午,我再給你送吃的。」我站在那裏愣住了。對於這個王一丁,我根本就不認識。他為啥給我送煙呢?
王一丁怕我再問別的話,就說:「大哥,你也不用害怕了。這幾天,我們那個高間的人都合計了,你這個案子是冤枉的,純粹是他們在陷害你。在我那個監室裡,岳行長(佳木斯建設銀行的副行長)認識你,建築公司某某某也認識你。你當記者得罪了權貴,這是他們在陷害你。不久,你就會放出去的。」嗷,我一下子明白了。
自此之後,在303監室裡我不但不受毒打了,而且還能吃「頭槽飯」了……
觸目心驚的幾個場面
在少年的時候,我多次看過長篇紀實小說《紅巖》。但是,《紅巖》中的那個「中美合作所」,是國民黨關押共產黨要員的地方。佳木斯看守所,是佳木斯公安局關押罪犯的地方。這是兩所不同性質的看守所。可是,令我沒有想到的是,這個看守所的規矩和刑法,跟《紅巖》裡的「渣滓洞」和「白公館」的刑法是一脈相承的,都是慘無人道的刑法。
就說是吃飯吧。不論是白公館,還是渣滓洞,裡面的「犯人」,有時候吃熱氣騰騰的白米飯和回鍋肉呢。可這個看守所裡的在押人員,每天只能吃兩個窩窩頭。菜呢,那是土豆湯。說起這個土豆湯來,還不如農村老百姓家的豬吃得好。看守所裡的土豆湯,裡面的土豆不但不洗,而且連皮也不削,切兩半兒就下鍋,煮熟了再加上鹽。所以,每當我們剝著皮吃完了土豆,再喝那碗湯,剩在碗底下的那是一層泥!這個湯不喝不行啊,如果不喝,那窩窩頭就咽不進肚子裡去呀!
各個監室裡吃飯分「頭槽子」、「二槽子」、「三槽子」。為啥這樣叫呢?關進這裡的人都被稱為是牲口。只有牲口吃食的工具,那才叫「槽子」。頭槽子飯是大馬牙子、二馬牙子以及門頭吃。他們吃完了,才輪到二槽子。吃二槽子飯的是那些打手們。等到那些打手們吃完後,才輪到三槽子的人來吃。吃三槽子飯的人,是最低層的人犯。一個窩窩頭輪到了他們,只能吃半個了。
半個月後,我的案子得到了進展,管教就把我調到了216監室。216監室裡關押著是經濟犯。這個監室的大馬牙子,名叫黃學忠,是大連國際投資公司的副總經理。黃學忠為人根本,不但不打罵同監室的在押人員,他還不定期地給人們吃他花錢訂的飯菜。
有一天,檢察院派人來提審我了。我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檢察院的那個人說:「老王,這個案子不成立,明天我就退回去……」
我在回監室的走廊裡,看到了一個讓我很吃驚的場面——兩個看守員拿著棍子在打兩個農村婦女。那兩個婦女被打得在地上來回翻滾著,看守員一邊打一邊大聲叫罵著。一個看守員告訴我,她們是法輪功人員,關進來半個月了。本來是要放她們回家的,可她們家裏不送保釋金。
也就是在這裡,我還看到了另一幕:食堂的一個廚子端來幾個窩窩頭,扔給了大狼狗。可是,大狼狗們聞了聞竟然沒吃。那個胖廚子大聲罵道:「你們想吃啥?窩窩頭還不吃?!老犯們想吃還吃不到呢!」另一個廚子的手端著半盆肉包子走來了,笑了笑說:「它們都吃饞了,能吃窩窩頭嗎?!」說著,就把這半盆大肉包子放在了兩狗的面前。那兩條大狼狗搖著尾巴,吃起肉包子來了。
在看守所被押的人員,玉米面窩窩頭都不給吃飽,大狼狗們竟然吃大肉包子!這是一個多麼大的反差呀!
兩天後,公安人員又來找我了——這是一個曾經與我關係很不錯的公安宣傳幹事。當年,我在《三江晚報》當首席記者和編輯的時候,曾給他編髮過許多文章。在我被關押之後,我愛人為了拯救我,曾經去求過他。
他這一次來,給我帶來了幾個麵包。他說:「老王,打人襲警案子不能成立了。但是,也不能放你。為甚麼呢?因為你不是一個普通人,很多人都怕你。看守所這個地方,只有錯抓不能錯放。我跟宋局長研究了,想儘快放你出去。這麼辦吧,你就說自己是法輪功人員,只要你能承認了,我們就放你出去。」
我說:「這個我是做不到的。因為我沒有學法輪功,跟法輪功人員也沒有接觸……這個事兒,誰都知道,我不能說瞎話。」
「你好好地考慮一下吧,為你的事兒,佳木斯很多大老闆都出面了,有一個市政協委員上書到了市委,為你喊冤。我們也不能等閒視之了。」他又小聲告訴我,「這個案子是前進公安分局馮老三辦的,馮老三是公安先進人物,他就是辦錯了也不能糾正。當初他向你要兩千元錢的治安費,你要是沒有這些錢,給他伍佰元也就算了,破財免災嗎。可是,你非跟他較真不可!」於是,我就把馮敬向我要一萬元錢的事兒說了出來。他很驚訝地看了看我,說:「啊,原來是這樣……」
我在回216監室的走廊裡,又看到了208監室裡的一幕——
208監室是一個特別的監視,裡面只關押著一個人——這個人是個男的,躺在地板上,手腳被分開身體成大字型綁在地板的鐵環上,就像是耶穌被綁在十字架上一樣。
「我要大便,憋不住了!」那個被釘在地板上的人有氣無力地叫喊著。
「操你媽的!有屎,你就拉了褲子裡!有尿,你就尿在褲子裡!」一個凶神管教大聲罵道。
我的腳步停了下來。那個管教朝我踹了一腳,大聲罵道:「你不認識他嗎?農校的任宏新,一個頑固不化的法輪功分子!」
這個很凶的管教,我認識他,但他不認識我。他的名字叫徐德厚,是一個對待犯人最凶狠的傢伙。
我只好低著頭彎著腰快步朝216監室走去……
幾天後,我又被叫出來了。當我走到210監室門前的時候,被一個大罵聲吸引住了——我向這個屋裡望去,只見這個監室裡放著許多鐵籠子。其中,一個鐵籠子裡關著一個人,他的渾身佝僂著,就像是蛋殼裡的小雞仔兒。
人犯被關進籠子裡,那是最高級的刑罰了。這些鐵籠子有一米二長,六十多厘米高,六十多厘米寬。人被關進去,躺也躺不下,坐也直不起腰來,只好像蛋殼裡的小雞仔一樣佝僂著。
「王相禮,你他媽快走!對待法輪功,對待邪教,關他們進籠子,你有啥好看的?!」一個管教朝我大聲喊了一聲,「快走,某某主任在等你談話呢!」
我簽了「不上訪,不告狀,不翻案」的保證書
我來到了看守所長的辦公室裡。前幾天的那個人又來了,他給我帶來了幾個麵包和幾根火腿腸。對我很和氣地說:「王相禮,只有一條路擺在你的面前了,只要你寫一個『不上訪,不告狀,不翻案』的保證書,馬上就放你走。」
「是給我定的是甚麼罪呢?」我隨口問道。「這個,你就不用問了。只要你在上面簽字和按手印,甚麼案子都是假的。到時候,你就可以翻案了。
我沉默了一會兒,也沒有表態。他看了看跟前沒有人,就小聲說:「其實,這個保證書根本不起作用的。只要你出去了,一切你就好辦了……那個保證書,不起法律作用……你要聽我的話,今天你就出去了,你老婆和律師在大門外等著你呢。」
隨之,我就在一張紙上寫上了「保證書」。在這張保證書上,我寫道「不翻案,不告狀,不上訪。」下面就落上了我的名字。不一會兒,我就跟著他走出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的大門外,終於見到了與我分別52天之久的妻子。妻子告訴我,為了能讓我安全地走出看守所,她把住房賣了,又借了一萬多元的外債,四處打點了公安、法院、檢察院和律師。之後,為了還債,我不得不又賣掉了開小吃部的那個小房子。
在此後不久,中山派出所長程耿在一次召開轄區的居民委領導會上說:「王相禮不是個刀筆邪神嗎?也被我們制服了!本來,那個小事兒不算是甚麼,最多也就是罰個二百塊錢的治安費。但他敢罵我們公安是土匪幫,就把他抓了,還判了他的刑!他能咋地個我們?!回報社上班的門,也被我們給他堵死了!」
此時,原佳木斯市委書記徐發已經陞遷到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了。之後,我就到北京告狀去了。在北京,我一邊幹工作掙錢養家,一邊告狀。
2005年,徐發因腐敗案跳樓自殺。我的那個冤案,也就真相大白了。也就是這一年,佳木斯市政府信訪辦主任來北京找到我,說是他們已經接到黑龍江省委書記宋法棠對我「落實工作」的指示了。佳木斯市委和市政府,讓他來北京接我回佳木斯工作,還是進報社當記者。
當時,我考慮到老婆孩子都在佳木斯,也就跟著回來了。可是令我失望的是,回到佳木斯後,我的工作到現在也沒有得到解決!現如今,那些當權者有的下台了,有的死了。我的這個冤案和工作,也就算是沒有指望了。現在,窮困潦倒,連住房也沒有啊!只好租房子住。我五十多歲了,不但沒錢交養老金,生活也是在貧困之中!想想今後的事兒,我不寒而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優越性,怎麼在我和我的家人身上體現不出來呢?看病沒醫保,生活窮困沒有低保金。
我見過很多人,他們家裏不但有小汽車,還有數十萬元的存款,還住著一個大院子,他們的父母還拿著政府的低保金。類似的事兒,不論是在佳木斯市內,還是在郊區農村,我見到的這些人太多太多了!這也許就是那些貪官們所說的那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了!
可是我王相禮,沒有住房,靠租房住,我本人沒有工資,妻子也沒有工作,孩子還上高中。我家就是這麼困難,我沒有得到政府一分錢的救助!
現在,我只好一邊幹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兒,掙點小錢來供我兒子上學。我恨透了那些貪官污吏!假如,有人把我一家送到一個別的國度去生活。只要在那個國家裏吃穿不愁、住房不愁、人身自由。那麼,這個國家就是我的國家!甚麼炎黃子孫,甚麼長江黃河,甚麼萬里長城,純粹都是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