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1日電)金管會表示,國內發行債券,國人投資與外人來投資,所適用的稅率不相同。金管會對於投資寶島債稅率有自己的想法,需要擬定一套方案,與財政部進一步溝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經請財政部解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投資國內企業發行的海外債券,可以適用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就金管會瞭解,國內投資人投資寶島債是分離課稅10%;若是外國企業來台投資寶島債,就課徵15%的所得稅。
媒體報導,外國企業投資國內企業所發行的寶島債,稅負比投資外國企業來台所發行的債券更重。
媒體報導,就投資人民幣債券的孳息而言,香港當地民眾投資由香港企業發行的點心債完全免稅,較國內投資人投資國內企業所發行的公司債分離課稅10%,更具吸引力。
外界關心,考量寶島債競爭力,是否外企及本國企業投資寶島債要統一稅率標準,或是稅率是否要有優惠?金管會表示,雖然對投資寶島債的稅率有自己的想法,但因為牽涉到財政部職權,要擬定一套方案,進一步與財政部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