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位公民赴安徽 聲援張林女兒安妮上學
【大紀元2013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量報導)近日,50多位大陸公民赴安徽省合肥市,聲援安徽異議人士張林年僅10歲的女兒安妮上學。他們表示:「如果安妮一天不上學,我們就一天不離開合肥。」今年2月27日,安妮被4名警察從合肥市琥珀小學綁架到派出所,在監護人不在身邊的情況下,被限制人身自由長達三個多小時。次日,張林父女遣送回原籍蚌埠,安妮被迫失學至今。
今年2月27日,安徽異議人士張林先生年僅10歲的女兒安妮,被4名警察從合肥市琥珀小學綁架到派出所,在監護人不在身邊的情況下,被限制人身自由長達三個多小時。次日,國保警察強行將張林父女遣送回原籍蚌埠,安妮被迫失學。安妮受株連、被剝奪上學的權利,引發海內外廣泛的關注。
50多位公民赴合肥聲援安妮上學
4月8日,中國大陸婦權義工、律師團成員和民眾陸續抵達安徽省合肥,要陪同張林護送安妮上學。
前去聲援安妮上學的網絡作家、上海的維權人士李化平10日告訴大紀元記者,今天(10日)上午,張林父女到安徽省公安廳信訪辦上訪,「但被踢皮球,(公安廳)說這件事應該去找教育廳,跟他們不搭界。」
李化平指政府「官僚體系,不負責任」。他表示他們將持續抗爭:「我們的要求很簡單,你們踢皮球就踢皮球,我們只有一條,要安妮上學,這件事沒有商量,如果安妮一天不上學,我們就一天不離開合肥。」他調侃說:「要為合肥的消費、旅遊做貢獻」。
4月9日上午,李化平和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為安妮爭取教育權,在合肥市公安局門口做行為藝術,被警察帶走盤問一個多小時後獲釋。
當日下午,他們又到安徽省公安廳反映訴求,信訪接待人員準備按信訪處理,被他們拒絕。他們表示,「最基本、最簡單、唯一的訴求,就是讓安妮上學。」
為等待國保警察的答覆,他們兩人在公安廳門口搭起帳篷,晚上就睡在帳篷內,準備「長期抗戰」。
據李化平說,目前全國有50多人趕來合肥聲援張林父女,其中有律師、維權人士、作家和普通的民眾。李化平說出了一大串知名的人士:江天勇、唐吉田、楊崇、天理、陳雲飛、顧志堅、張聖雨……
他說,還有不少民眾正在趕往合肥的途中,「如果合肥國保警察還糊塗,將會有更多的公民趕來。」
李化平還向記者介紹:「今天晚上7:00,在合肥市政府廣場,將有一個「為安妮禱告」的燭光晚會,會有很多網友參加。」
「孩子是我們的未來,沒有孩子就沒有我們的明天。無論他的父親從事甚麼運動,或搞甚麼政治,都不能與孩子掛鉤。一個十歲的小姑娘上學,這是她基本的權利,我們不能容忍公權力肆無忌憚的傷害一個小姑娘受教育的權利。」李化平指著國保警察胡作非為,「違法、殘暴、無恥、邪惡的鎮壓模式,令人不恥」。
劉衛國律師發起「喚醒良知救助安妮」活動
山東知名的律師劉衛國10日也趕赴合肥聲援。他發起「喚醒良知救助安妮」系列活動,其中之一是「24小時絕食絕水靜坐」接力。他表示:「自2013年4月10中午12:30開始,本人在琥珀小學門口進行24小時絕食絕水靜坐,並邀請全國公民前來接力!此活動一直堅持到張安妮上學權利得到切實回覆和保障為止。」
劉衛國律師稱中共專制為「納粹鐵蹄」,他微博呼籲「救助安妮」:「如果有一天我為了義失去自由,我唯一的請求,我的朋友,確保我子不受欺凌; 如果有一天我為了義消失了蹤跡,我唯一的請求,我的朋友,確保我在泉下知道我子安康; 如果有一天我為了義被釘十字架,我唯一的請求,我的朋友,救助安妮如同救助我子! 我的朋友,你聽到了嗎?」
校方:安妮被帶走 感到壓力和恐懼
李化平先生說,3月8日上午,大家陪同張林護送張安妮去琥珀小學,但被校方工作人員攔住,只准張林帶女兒進去交涉,拒絕律師陪同。為了不影響安妮復學,張林單獨帶孩子去學校。
張林父女出來後告訴大家,校方承認張安妮有享受義務教育權利,正常情況下應該回到學校讀書。但學校稱張安妮之前被「有關部門人員」帶走,給安妮本人、老師、學生及家長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和恐懼,為了校園安寧,希望家長作出不再發生此類事件的書面承諾,才能考慮恢復學籍。
「家長沒有這個能力,那我們就找公安廳,找國保警察。」李化平先生說。
張林譴責中共當局株連親屬
張林譴責中共當局株連親屬、綁架10歲女童,已經遠遠超越了打壓的底線。他在微博表示:「過去我一直在為他人,為全中國人的權利吶喊、奮鬥,幾度入獄也無怨無悔,現在,我希望人們為了自己的孩子不會有一天也像我的安妮這樣被綁架而吶喊!孩子無辜!」
張林出生於1963年6月2日。1979年9月,他以安徽蚌埠考區第一名的優異成績考取清華大學。
1989年,張林因支持和參與89民運,被判刑兩年。至今,他共被當局構陷入獄四次,累積坐牢13年之久。
2009年3月,澳洲的《自由聖火》網站把2009年年度的自由文化獎之人權獎授予給尚在獄中的張林。同年8月,張林獲釋出獄。
2009年張林出獄後,當局以剝奪政治權利為由,禁止他接受境外採訪,不准參與任何人權活動,不准和民運圈的朋友聯繫,不准離開蚌埠市。
(責任編輯:江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