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保麗龍餐杯具 台南百家違規
【大紀元4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日電)台南市政府規定商家禁用保麗龍餐杯具,今天首波稽查逾千家,百家違規被開單警告,限期改善。
市府去年底實施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商家禁用保麗龍餐杯具,包括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飲業及連鎖指定飲料販賣業,都是被規範的對象。
市府展開取締前3個月是勸導期,一旦全面稽查,違規者將依違反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懲處,第1次被查獲開單警告,第2次開罰,罰金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
市府環保局表示,首日稽查逾千家,100家違規者必須在2至3週內改善。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稽查行動將持續1個月,之後不定期、不定點查緝。
環保局呼籲商家立刻禁用保麗龍餐杯具,市民也要拒買使用保麗龍餐杯具飲料、食品,達到保麗龍減量、保護地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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