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酒駕大執法 3天內49起
【大紀元2013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郭益昌台灣彰化報導)交通新制嚴懲酒駕在3月分開始施行,最高罰款提高至新台幣9萬元,而自3月1日起至3月3日,連續3天的大執法中,彰化縣警局共取締酒後駕車違規49件,其中1名拒絕酒測,5年內累犯者也有5件,總計共有6名駕駛人被開罰9萬元罰鍰。
據彰化縣警局統計,交通新制大執法首3日共取締酒後駕車違規49件,其中拒絕酒測有1件,5年內累犯有5件,移送法辦有15件,告發28件,而拒絕酒測及累犯者也都處以新台幣9萬元罰款。
交通隊長劉明彰表示,防制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取締酒駕的最終目的,警方已針對各鄉鎮市重要路段及易發生飲酒的路段等400處加強規劃取締酒後駕車,杜絕酒後開車事件發生,希望民眾能夠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防範意外事故發生,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劉明彰強調,罰款提高至9萬元相當高,但是3天內還是取締高達49起,顯見民眾的法治觀念還是不足,但隨著新法實施,相信未來交通意外事故還是能有效降低。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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