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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加強房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使用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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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蔡上海嘉義報導〉近來買屋糾紛時有所聞,政府為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分別修訂「預售屋」及「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希望能進一步促成房屋買賣契約內容的公平。嘉義縣政府為加強業者落實定型化契約範本的使用,由消保官會同主管機關地政處分赴民雄、水上地區目前推案銷售中的業者進行查核,對於相關缺失已限期要求業者改善。

縣府22日表示,對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有關「附屬建物面積」得列入計價部分,範本僅規定除「陽台」外,其它項目不得計入,但查核發現有業者將「雨遮」項目計入,消費者將因此多花冤枉錢;至於「履約保證」方式,範本規定5種保證方式供業者擇一以供擔保,有業者漏未列入契約,消費者房屋買的不安心,相關缺失已限期要求業者改善。

內政部101年10月29日訂頒「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公告自102年5月1日生效,縣府也藉由此次查核對業者加強宣導。新公布規定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範的重點有:業者應將房屋現狀重要資訊充分揭露,如曾否發生兇殺自殺、業者應明確記載房屋現狀格局及建物型態,如公寓或透天厝、業者交屋遲延所應負之責任、業者廣告內容及效力等。

縣府呼籲,房屋買賣金額龐大,有可能是人們一生中難得的一次重大消費,消費者簽訂買賣契約前,應格外謹慎。為保障消費權益,縣府要求建商擬定的定型化契約應符合內政部公告之規定,也籲請消費者簽約前應充分利用契約審閱期間,確實了解及比較契約的內容,以保護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曉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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