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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觀光局:與旅行業共商小費制 最快3個月內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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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觀光發展委員會日前曾提及,鼓勵旅客住宿觀光旅館時給小費。交通部觀光局長謝謂君18日表示,1個月內,將找旅行業界和觀光旅館業者研討小費制度,如果有共識,最快3個月內就會推動。

小費制度在歐美國家行之有年,而來台的觀光客是否要給小費,觀光局長謝謂君昨日在「觀光局業務專案報告」備詢時表示,將在一個月內找旅行業與觀光旅館業者共研小費制度。觀光局在書面報告提到,目前正針對國家級風景收費問題進行研析,要求各地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綜合考量委外營運、合理收費、遊客管理等配套措施,除了提升遊憩品質,也能節省經營管理人力。

立法委員羅淑蕾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及小費制度問題。謝謂君說明,台灣如果推行小費制度,不僅能照顧基層員工,也將提升士氣。

而小費制度應該如何訂定?謝謂君也強調,小費制度是宣導性質,不宜透過立法強制,至於推動方式還在思考中,而且推行小費制度是為了提高旅遊服務品質;但是小費金額該多少,謝謂君說還須再討論。◇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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