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國道不宜變 快速道路
【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6日電)立法委員陳歐珀今天建議,國道5號頭城到蘇澳應解編為快速道路。交通部說,國道是專款興建、維護,不宜變快速道路。
陳歐珀認為,國5不論在速限、路寬與規格,都無法與國1及國3相比擬,而是與快速道路類似,卻要付同樣的通行費,不公平,建議在國5平原段,解編為快速道路。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總工程司吳木富說,國道都是依據一定的標準設計,國1基隆內湖及屏東以南,路寬也都與國5相同,國3中和以北路段速限,也和國5一樣。
吳木富指出,國道是由國道建設基金興建及維護,基金收入主要來自用路人通行費,如果要變成快速道路,必須先由政府支付興建費給國道基金,將來的維護也是政府每年編預算,形同所有納稅人負擔,並不公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