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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性侵紀錄教師 不得觸教育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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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過去問題教師因為無法有效監督,加上到處流動,反而讓更多學童受到傷害。教育部表示,將擴大不適任教育人員的通報,包含性侵、性騷擾前科或判定精神有問題的教育人員,會加強查詢範圍,擴及幼兒園、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班等,避免教育機關聘用到不適任教師。

教育部從97年8月建置不適任教師網路查詢系統,曾因為性侵、性騷遭到解聘、停聘、不續聘、退休與資遣的教師,都要在查詢系統中登錄,讓各校聘用新進人員時可事先查詢,但登錄系統效果有限。

教育部14日指出,只要跟教育現場有接觸的人員幾乎都受規範,新進人員一定要先通過查詢系統,確認無性侵、性騷擾前科才能錄用,並且擴大到未來將幼兒園、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廚工、短期補習班教職員全數納入。

根據規定,教育人員若因性侵或性騷遭學校解聘,7天之內學校必須上網登錄基本資料,將來就不能在任何地方教書,連短期補習班也不能聘用。目前已登錄近300名不適任教育人員。

一般人不能登入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只有教育機關的特定人員可以搜尋,保障當事人的隱私,其餘未在教育部規範內的人員,也可申請向內政部查詢。教育部人事處科長陳家士表示,過去通報人員僅限於公私立學校教師,教育部於民國101年開始修改相關辦法,將幼兒園、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班人員等也納入範圍。因為教育人員直接接觸未成年的學生、學童,必須有更嚴格的任用規範。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建議,查詢系統應該讓育幼院、收容小孩的機構也能查詢,避免狼師轉戰到這些非學校單位。◇

不適任教師查詢對象一覽

舊制 新制
1.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教師、助教、職員及運動教練。

2.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

3.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4.已立案私立學校教師。

5.中小學代理代課教師。

1.左邊5項全部適用。

2.立案私校校長、專任運動教練。

3.各級學校專業、技術科目教師、護理教師與兼任教師。

4.特殊教育專任與兼任人員,及教師助理員。

5.幼兒園園長、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及幼兒園其他服務人員。

6.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7.課後照顧服務班的所有服務與工作人員。

8.短期補習班聘用、僱用教職員工。

資料來源:教育部 大紀元記者江禹嬋/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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