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雨:鞭炮能炸橋,反腐靠女人
【大紀元2013年02月05日訊】據媒體報導,2013年2月1日河南連霍高速741km 600m(三門峽段)南半幅一橋樑發生坍塌,疑因載滿鞭炮的貨車爆炸所致。雖然有關部門到目前為止並未給出任何相關的解釋和確切的證實,但現場除了一輛鞭炮貨車爆炸並未發生任何車輛事故,橋卻真的塌了。無不讓人驚歎鞭炮的品質,難道真的與炸彈比肩?
據瞭解2001年12月17日河南連霍高速洛陽到三門峽靈寶的高速公路宣佈通車建成通車,2011年連霍高速公路河南鄭州至洛陽段改擴建工程新建路段建成通車,而高速公路的使用年限一般約為30年。我們可以做一個很簡單的減法,從2001年至今一共經歷了12年,也就是說大橋使用年限還有18年。就算這12年天天有大型車輛經過,天天24小時不停地通車。造成大橋損耗嚴重,提前衰老,也不至於連一次貨車爆炸都經不起。就算鞭炮的品質真的比較好,但畢竟不是炸藥,那又為什麼在當事路段沒有其他事故發生的情況下橋就塌了呢?很明顯,大橋無法承受鞭炮貨車爆炸的衝擊力。到這裏,大橋品質到底有沒有問題就很明顯了。
這讓我們想到了之前的眾多橋樑坍塌事故,斷裂面竟然無法找到鋼筋,稻草和竹竿倒是隨處可見。由此可以很明顯的發現豆腐渣工程已經滲透到了高速公路的承建事業中,開始危及到了道路安全。眾所周知,高速公路橋樑搭建是一項關係民生,耗資巨大,涉及人員廣泛,油頭很多的事業。一旦中標,其中的利益關係不言而喻。所以完善審批制度、嚴格審批標準迫在眉睫。當然,這些還不足以遏制此類事件的發生。除了完善審批制度和紅霞類女子挺身而出之外,還應該有一個獨立於任何一方的組織和部門進行監督,而且監督部門人員的考察應該更加嚴格。
曾經聽過這樣一個故事,某人中標了一項工程。但是這個人不想做了,就從撥款中拿出一部分錢把工程給了另一個人。但是這個人在接到工程之後也不想做了,就從撥款中再拿出一部分,再把工程給了另一個人。就這樣一個工程經過N次轉手之後,財政撥款已經所剩無幾。就算最後接手工程的人有為民造福的心態,也很難有為民造福的能力了。因此如果想要徹底遏制豆腐渣工程,還應杜絕工程N次轉手的事件發生。
在鞭炮都能炸橋,反腐要靠女人的時代裏,發生這樣的事情是誰都不想的。除了為那些死去的亡魂祈福和默哀之外,還應該查清楚那些人為什麼而死?死的到底值不值得?在該事件中,橋樑品質是否真的合格?鞭炮品質果真與炸彈一樣?在承包路段時是否存在貪腐?等一系列問題,希望在今後的新聞裏可以找到確切答案。
也許這不是一個人的問題,也許這不是一群人的問題,也許這不是一個特殊的問題,也許這不是一個偶然的問題。
注:文中相關資料來源於網路,不保證百分之百準確。
──轉自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