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春搭小黃 至少加20元
【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台北4日電)台北市公運處今天表示,自2月7日零時起,新春期間非夜間時段,除按表收費外,每趟加收新台幣20元;夜間時段,加收40元。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自除夕前2天(2月7日零時)開始,到假期結束(2月17日24時)止,上午6時到晚間11時的非夜間加成時段,除按計費表外,每趟須再加收20元。
另外,年節期間自晚間11時到隔天上午6時,除以夜間加成時段按表計費外,每旅次再加收40元。
公運處指出,民眾如遇跨夜加成時段,則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公運處舉例,如果上車時間為晚間10時50分,下車時間為夜間11時20分,則加收20元,以此類推。
公運處表示,除了新春期間加成運價時間外,其餘時段計程車都應依照一般運價收費,民眾在搭車時,如遇駕駛人超收車資,可記下車牌、時間和地點等資訊,向公運處或警察機關檢舉。
公運處呼籲,由於新春拜年和應酬場合多,民眾可多加利用計程車,避免酒後駕車發生危險,保障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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