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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新聞

美國政府:智能手機巨頭須帶頭改善隱私保護

【大紀元2013年0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古蘭雅綜合報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 週五( 2月1日) 發表了一份指導性報告, 呼籲移動通訊行業以及眾多的應用程序開發商, 網絡廣告業者能夠更謹慎的考慮如何能夠保護智能手機的使用用戶隱私得到適當的, 充分的保護。

目前,全世界大約有5億手機用戶,其中1.08億為智能手機用戶, 其中超過9140萬的智能手機用戶來自美國, 並且調查顯示89%的智能手機用戶整天都在使用他們的智能手機, 84%的用戶使用他們的智能手機瀏覽互聯網。

移動生態系統衍生的隱私危機

FTC報告的標題是移動隱私披露:通過提高透明度,建立信任,你可能猜測,公司應該把他們對用戶的數據做了甚麼這個工作做得更好,做為其主要的方向。

報告指出, 移動生態系統已經走過漫長的道路,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沉重的像磚塊的手機並非那麼討人喜歡, 人們只是作為電話使用, 使用者只須要與手機生產商及移動服務公司打交道。而今天所有的這一切因為智能手機的日漸普及而發生了改變。

智能手機用戶每天都面對應接不暇的各種應用程序和服務的誘惑而長時間保持網絡連線, 並且已經深入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他們使用智能手機閱讀在線新聞,發送郵件,支付帳單,訂購機票,與他們的朋友溝通交流, 還有便捷的地理定位服務,連接到社交網站,只有你想不到的, 沒有你做不到的更多一切活動都可以通過智能手機實現。報告解釋:

「(移動) 生態系統的複雜性,促使了我們不得不考慮 21世紀科技時代帶來的問題:當人們使用他們的移動設備時,他們把自己的日常生活信息與眾多的玩家共享。有多少家公司參與此信息?他們如何訪問這些內容,以及他們如何使用或與他人分享所獲得的這些信息?讓消費者瞭解誰獲得了他們的信息以及他們(參與其中的公司) 是如何使用它呢?」

該報告同時也明確指出,參與這些信息供應的公司, 在甚麼情況下可能會受到FTC的關注, 例如,某程序開發商的一個應用程序聲稱只收集一次地理定位數據,但事實上,它卻如此反覆,不斷手機用戶的活動信息。那麼很可能就會受到關注。

操作系統供應商必須帶路 小企業也難逃法眼

智能手機市場的幾大巨頭,如蘋果,谷歌,微軟,亞馬遜和剛更名為黑莓的RIM(Research in Motio)公司, 在響應FTC關於保護隱私的指導性建議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根據2012年的市場佔有率來看, 智能手機平台安卓 (Android) 的市場份額為56.0%; 而蘋果為23%, 黑莓與微軟及其他供應商各佔約7%。而且iPhone用戶更是每月下載多達48個應用程序到他們的智能手機上。

報告指出,「蘋果,谷歌,亞馬遜,微軟,黑莓等平台的是應用程序市場看門人,他們對改善移動隱私披露的安全性方面擁有最大的影響力」。 因為其獨特的地位,使他們能夠在移動生態系統中有效設置隱私的披露程度,並能夠強有力的影響下游公司的行為。

FTC建議,平台供應商可以通過設計一個應用程式介面,使它們在某個應用程序嚐試使用這些用戶的敏感信息時及時給用戶一個通知,並需要用戶的明確同意後才真正授權應用程序對這些數據的訪問。原因是目前即使平台提供這些類型的通知,但有時會含糊不清或過於技術化,讓用戶對他們實際上將收集的數據信息, 甚麼時候收集, 收集頻次產生錯誤印象。

此外,報告還建議,操作系統供應商可為其用戶提供一個一站式的隱私儀錶盤,在那裏他們可以輕鬆地查看他們的設備上的所有應用程序已授出的權限。

但FTC也已經將目光投向了成千上萬的小企業,那些可以讓智能手機用戶從特定的服務商城下載的應用程序開發業者。例如iPhone就引發了一股創建應用程序的淘金熱,包括遊戲,音樂,地圖和消費者服務,如購物和社交網絡等。這些剛起步的小企業就通過這些方式賺錢。

該委員會認為,應用程序開發人員主動提供類似的警報和自我檢查,並公佈明確的隱私政策是明智的。但是,操作系統供應商有同等責任去監管提交到他們的應用程序商店的應用程序進行徹底的審查,並拒絕那些不遵守隱私保護的不法程序的上載。

平衡點:開發『不跟蹤』 的移動設備系統

FTC和奧巴馬政府都於去年分別頒布了兩套獨立的建議,以保障消費者的在線隱私,這個問題也已經在國會中引發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而聯邦政府也針對全國範圍內的巨大消費市場, 根據加州總檢察長上個月發表的有效地針對全國的技術公司所設定標準進行推薦。

在網絡廣告方面,FTC希望看到廣告商與應用程序開發人員有更好協調,以確保他們充分認識到侵犯隱私的後果,開發人員可以使用戶完整且正確的瞭解他們的服務所披露個人信息是否得到確認。但FTC也不會扼殺對強大的智能手機市場, 因為隱私問題而因噎廢食。因此其大膽建議,呼籲所有的主要參與者共同努力,制定一個不跟蹤(Do Not Track (DNT)的移動設備系統,一個已經在桌面電腦網頁瀏覽器成功實施的類似機制:

因為網絡廣告商經常在多個開發應用程序內提供廣告,通過在不同的應用程序收集消費者數據並建立消費者檔案。有些消費者可能不希望企業跟蹤他們的整個應用程序的行為。事實上,一項調查發現,85%的消費者希望能夠選擇有針對性的移動廣告。而在移動設備上安裝一個不跟蹤的系統可能就會解決這個問題。

大多數的用戶並不希望自己的網絡足跡被跟蹤, 因此一個」不跟蹤」系統似乎是非常有利的隱私保護措施。

指導性報告與法律監管並行

儘管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報告只是提供了指導方針,而不是法規。目前還沒有通過法律手段,迫使任何公司,遵守任何委員會的建議。報告本身也說, 「(本報告)不作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執法行動或目前執行的法律規定的模板。 」

但是,如果某些公司不能很好的聽從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建議的話,那麼立法將成為關注手機隱私的參議員和其他決策者採取行動的的下一個合乎邏輯的步驟。同時, FTC主席萊博維茨上週五在與記者的電話會議上說:「隱私問題在國會的兩黨議員中都備受關注。」

舊金山一家名為Path的程序開發商就在同一天被FTC控以告該公司通過其應用程序收集未成年用戶個人信息,包括用戶的地址簿中的幾乎每個人的信息, 違反聯邦兒童隱私保護法而罰款80萬美元。

該公司開發的社交網絡應用程序,使人們能夠記錄在線日記,時刻記錄他們的生活,包括書面記錄,照片,他們所聽的音樂,他們的地理位置等。用戶可以共享的期刊多達150人。該應用程序已安裝了超過250萬次。但FTC發現該公司在不通知其用戶情況下,經常私自收集和存儲用戶的地址簿中的聯繫人信息,包括地址,電話號碼,Facebook和Twitter的用戶名,以及出生日期。

(責任編輯: 蔡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