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環保局長陳世偉28日在臉書上寫著:可惡廠商,挑戰公權力,停工處分!
桃園環保護取締污染不手軟,28日凌晨再度查獲大園工業區虹冠實業公司排放高溫深褐色廢水,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告發處分,最少罰處25萬元罰鍰;因其於去年內屢次違規,惡性重大,恐遭環保局停工處分。
大園工業區虹冠實業公司排水冒煙,環保局稽查人員立即於其放流口採樣檢測,水溫高達40.4℃,屬高溫廢水。
桃園環保局指出,大園工業區內許多工廠,設廠時的廢水放流口,並非設在工廠週邊,而是集中設在老街溪畔,若多家工廠同時排放廢水,不但造成稽查作業的困擾,也讓不肖業者,有魚目混珠偷排廢水的機會。
虹冠實業公司,去年9月及10月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告發處分兩次,處分金額高達累計高達47.5萬元,將未依規定妥善處理的高溫廢水,直接排出廠外,重罰後仍不知悔改,行徑惡劣,明顯挑戰公權力。
環保局考量當前經濟環境不佳,為維護工廠員工工作權,避免飭令停工後,復工期限較長,影響員工家庭生計,將會要求虹冠實業公司自報停工,目前貯存於廠內的廢水不得排放,需全部委託合格廢水處理機構代為處理,並應全面徹底檢討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未來需經環保局連續採樣檢測10次均符合放流水標準,才准予復工。(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