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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政治

江派現實版《無間道》大曝光 示警「關鍵人物」

【大紀元2013年02月28日訊】 (大紀元記者文君綜合報導)大陸媒體《財經》雜誌2月24日發表署名作者羅昌平和王麗娜的文章 《連氏無間道》,深度披露和剖析了江澤民、 周永康的多名鐵桿官商勾結黑道交易的驚人內幕,並提及薄谷開來及其家人的經濟賬目,連氏賭廳及其地下錢莊網絡有往來。在兩會和薄案開審前,這些揭露江派黨羽貪腐真相的消息,受到各界關注。

曝光江系「法外公海」 示警「關鍵人物」

據《財經》報導:香港郵輪「海王星號」前老闆連卓釗涉薄谷開來案。據《財經》引述司法部門的材料顯示,薄谷開來及其家人的經濟賬目,與連氏賭廳及其地下錢莊網絡有往來,但報導沒有提及具體數目。

  

連卓釗被指擁超級豪賭平台、跨境洗錢網路和軍火汽車走私系統,背後牽扯黑白兩道互為利用、商界政界交相滲透。「連氏無間道」比電影更精采,廣東前政協主席陳紹基、浙江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等高官曾與他有錢齊齊賺,但他們都先後進監獄,連卻自由了。

新京報對此很快發表評論稱:《財經》雜誌講述了「公海賭王」連卓釗的「連氏無間道」故事,「公海賭王」案牽扯到多名省部級官員,充分說明反黑、反腐不能「燈下黑」,應從法律、體系和制度入手,將警惕監守自盜、防範「貓鼠勾結」當作監督的重點。此案的教訓之深刻,值得汲取。

新京報的這篇評論把反腐上升到中共體制,與習近平近來再次強調「依法治國」不謀而合,也是在打擊江澤民因為發動迫害法輪功而開始的「腐敗治國」以拉攏黨羽為其賣命,並維持這場迫害。

新京報還由此點到違法人物被鎖定之後,但還有「體制中人」為其通風報信,其寓意微妙:「公海賭王」連卓釗在公海開賭場,行賄、涉黑、洗錢,前科纍纍,卻總能以「線人」、「合作者」等身份閃轉騰挪,甚至在被法網「鎖定」之際,仍能得到一些「關鍵人物」的通風報信,最後又以檢舉和信報重獲自由。「連氏無間道」形成的一片「法外公海」引人深思。

著名博客「石扉客」評論:剛看了財經雜誌羅昌平主刀的這篇《連氏無間道》,確實不錯。這類大要案,也就是財經財新等有數的幾家媒體有這種資源和管道了。當然,和記者本人的刀法也關係頗深。財經雜誌2008年生變之後,這幾年都是以法治為主打,和羅昌平主刀的重案組密切相關。

廣東反腐 近年6名江系省部級高官落馬

同一天(2月24日),《財經》雜誌還發表了一篇名為《回溯廣東官場灰市》的文章,對廣東省近年來六位省部級高官做了個大盤點,這幾位全都是江澤民 、周永康在廣東安插的心腹,多位都是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此文明確釋放對其他江系官警察告的信號。

 

2013年2月8日,中央紀委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實施「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新華社援引中央紀委消息稱,「經查,周鎮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收受禮金、貴重禮品;對茂名市發生的系列嚴重腐敗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生活腐化。」

  

這是近年來第六名因貪腐被移送司法的本土或粵籍省部級高官。另外五人分別為: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省紀委原書記王華元、深圳原市長許宗衡,以及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儘管級別上不如重慶薄王案與上海社保案,但廣東反腐卻以連下數城、潤物無聲的方式推進。

據《財經》報導:周鎮宏「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茂名窩案,據去年4月官方通報涉及廣東303名幹部,包括該市市委書記羅蔭國、常務副市長楊光亮、政法委書記倪振雄在內的24名省管幹部和218名縣處級幹部。與之呼應,廣東轄區的韶關、深圳、中山等地串案迭起:在韶關,以市公安局原局長葉樹養為起點,供出行賄商人朱思宜及賣官者陳紹基,朱又供出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楊成勇等31個廳處級幹部;在深圳,因許宗衡被查,拔出蘿蔔帶出泥,牽出諸多政要商賈;中山窩案則涉及「明星市長」李啟紅,成為首個因內幕交易領刑的廳座。

周鎮宏是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

周鎮宏在2002年至2007年曾出任廣東省茂名市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之後升任廣東省委統戰部長及省委委員、常委。

在此之前,中國全國政協已於2012年2月28日做出了撤銷周鎮宏全國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據悉,周鎮宏此前被「雙規」,主要是因為與茂名腐敗窩案有關。早在江系大員李長春任廣東省委書記之時,就將江澤民「以腐敗換團結」的權術複製到廣東,大力提拔腐敗分子。周鎮宏的一路提拔皆來自李長春,是以在汪洋主政時與其暗中作對,也因此被汪洋罵作「狗官」。

周鎮宏在擔任茂名市委書記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並多次在公開會議上煽動仇恨法輪功及指使迫害。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周鎮宏擔任茂名市委書記期間,至少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長期被「六一零辦公室」騷擾、抄家、流離失所、送入監獄酷刑虐待。

廣東政法王陳紹基迫害法輪功遭報

前廣東政協主席陳紹基因收賄近3千萬人民幣,2010年7月23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陳紹基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陳紹基因受賄被處死刑,他也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在2006年訪問澳洲期間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告上紐省高等法院。

曾任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等數職的陳紹基,自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以來,積極參與了這場迫害,在職權範圍內籌劃、唆使、命令、煽動司法人員及民眾仇恨法輪功,並命令或監督、操控、協助和教唆公安人員加強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洗腦轉化和打擊,令廣東地區 的法輪功學員處在嚴重的迫害之中。

截至2005年10月,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64名,居全國第8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殘酷,情節極其嚴重。陳紹基在任職期間直接領導610辦公室,指使及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發生在廣東省的無數反人類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江澤民以「腐敗治國」收買黨羽 維持迫害法輪功

中共第三代黨魁江澤民時代以「腐敗治國」在海內外著稱,「高幹子女經商」是江澤民腐敗治國的潛規則,所牽扯的中共高層利益集團盤根錯節,涉及龐大的勢力範圍。

大紀元此前報導,自1999年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為維持這場不得人心、荒唐至極的迫害,江大力扶植政法委的權力。政法委原主管黨內情報、治安、警衛、勞教、司法、檢察等系統,在江時代權力被無限放大,中央政法委書記級別被提升到政治局常委,甚至可調動包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中宣部、外交部等在內的各級機關。

(責任編輯:肖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