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試辦以房養老 限額百人 月領3萬以上
【大紀元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7日電)內政部今天宣布「以房養老」試辦計畫3月1日上路,以70歲長者、不動產現值為新台幣1000萬元為例,男、女皆可月領3萬以上。
內政部表示,試辦計畫自民國102年3月1日至106年底止,試辦人數最多100人,試辦對象以直轄市、縣(市)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為主。
以房養老制度,主要是協助長者將自有的不動產,逆向抵押給政府,長者仍可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每月還有固定生活費,並採「終身給付制」,直至老人終老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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