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失業救助申請截止時間延後至28日
【大紀元2013年02月22日訊】(紐約訊)2月14日,州政府宣布災害失業救助申請截止時間推後,因桑迪颶風失業的居民,可以最晚在2月28日之前提交申請,之前的截止時間為2月4日。
在布朗士、國王、納蘇郡、紐約、橙郡、博南郡、皇后、裡奇蒙、羅克蘭、蘇富克、沙利文縣、厄斯特郡和威斯特徹斯特郡生活和工作的人,如果因為桑迪颶風失業,就可以申請災害失業救助。有資格申請的居民需要向勞工局提交申請,災害失業救助的申請條件要比普通失業救助申請的條件寬鬆,凡遭受到以下任一情況的均可獲得救助:
● 因為災害致傷而無法工作,不管是打工還是自僱就業;
● 工作地點因颶風受損、被破壞而無法繼續工作;
● 因為交通受災害影響中斷,無法前往工作的;
● 因為要途經受災地區去工作,而災害導致無法前往工作的;
● 計劃好開工,但因為災害無法正常開工的;
●主要收入來自受災地區,因為災害商業被關閉或無法繼續運轉。
自僱就業者也可以申請這一救助,包括出租車司機、供貨商、獨立商業漁民和農場主。
在延長期限內申請災害失業救助的居民,需要在90天內提交就業或自僱就業證明,如果納稅文件被損壞或丟失,勞工局將會提供國稅局的鏈接,用於查詢納稅文件。◇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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