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不上道 台3/1起酒駕最高罰9萬
【大紀元2013年0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酒醉肇事始終頻傳,重傷與死亡人數不斷,造成社會上無數家庭破碎,政府極力宣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了更有效的防止酒駕事故發生,3/1起將實行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酒測值下修為0.15毫克,酒駕最高罰鍰提到9萬,對無照駕駛、初領駕照未滿2年者及職業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以上加重罰鍰。
自102年1月1日起,針對無照駕駛、初領駕照未滿2年者及職業駕駛人酒測標準從0.25毫克下修至0.15毫克,希望能夠降低酒駕所帶來的事故傷害。而從3/1起最高罰鍰提升至1.5倍,罰鍰從6萬元提升至9萬元。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調查,從95年到100年酒駕事件雖然逐年下降,但是100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為439人,比99年增加20人,101年死亡人數371人,減少68人,為提倡喝酒不開車的觀念,參考各個國家酒駕規定,比照日本,將酒精含量下修到0.15毫克,並配合未來〈刑法〉修正,期盼將酒精濃度從現今的0.25毫克下修至0.15毫克。
從95年到100年統計酒駕違規累計2次以上人數占17.81%,總計56萬5,670人,平均5人中就有1人再犯,累犯10次以上竟還有8人,為防止歪風,將提高罰鍰並加強宣導。◇
酒駕處罰修正罰鍰一覽表 | ||
無照駕駛、初領駕照未滿2年及職業駕駛人,吹氣酒精濃度超過0.15毫克,未滿0.25毫克 | 車種 | 罰鍰 |
機車 | 15,000 | |
小型車 | 19,500 | |
大型車 | 22,500 | |
吹氣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未滿0.4毫克 | 機車 | 15,000→22,500 |
小型車 | 19,500→29,000 | |
大型車 | 22,500→33,500 | |
吹氣酒精濃度超過0.4毫克,未滿0.55豪克 | 機車 | 30,000→45,000 |
小型車 | 34,500→51,500 | |
大型車 | 37,500→56,000 | |
吹氣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以上 | 機車 | 45,000→67,500 |
小型車 | 49,500→74,000 | |
大型車 | 54,500→78,500 | |
5年內2次以上酒駕累犯 | 0→90,000 | |
不依指示停車受查 | 3000→90,000 | |
拒絕接受檢定 | 60,000→90,000 | |
資料來源:交通部 大紀元記者藍悅真/製表 |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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