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剛剛開始寫作的時候,一位老師重重的扔給我一句話:「作文之前要學會做人才好。」我記住了這句話,可是並不是很明白這其中的道理,嘴上沒有說什麼,心裏卻在想作文和做人有什麼關係呢。等到20年之後,經歷了一些世事的滄桑之後,才知道那句話是寫作者最根本的問題所在。
記得有一次看見一位朋友的畫作,對於不懂畫的自己我不知道如何來判定畫作的好與壞。但是我居然意外的從他的畫中看到了光芒,那光芒從一筆筆溫柔的線條中洩露出來,那種溫柔灑落在我的視線裏,就像是美麗的陽光一樣,溫暖了我心裏的憂傷,儘管那僅僅是一副簡單的素描畫而已,那畫裏的陽光讓我愛上了從前讀不懂的繪畫的藝術。
後來在與這位畫家聊天過程中,我依舊感受到了他內心裏溫暖的陽光,你說出來的話他會知道和理解,你沒有說出來的話,他還會幫你說出來,他內心裏的陽光會從他身體一舉一動中流露出來,讓你感受到陽光般的溫暖不想離開他,可是心裏卻是沒有任何的妄念,因為我們從來不會對就陪伴在自己身邊的陽光,生出什麼妄念來的。
同樣對於文學作品,我的一個朋友愚言竟然和我有著相同的看法。他說:「喜歡那些能發出光芒的文字:照亮我們,溫暖我們;像荒野上的一盞燈,讓我們感到希望。照亮生活,給自己希望。如果不是這樣,我們為什麼要讀你的作品?」
要寫出帶著光芒的文字作品,其實再簡單不過,那就是要做一個陽光燦爛的人,因為只有內心裏有陽光的人,才會寫出陽光的文字來,我不知道這樣說話是不是太絕對了。不過我知道,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即使他不寫作,也是一部大寫的作品。
對於一個好的作家的界定,我的朋友愚言還有另外的說法,他說:「一個好的作家是一定要有見識、胸襟和良知的。」他還認為好的作家都是有著這種品質的人。如果沒有這三種特徵,即使是大眾公認的好作家他也不是。我很贊同他的說法。
其實一個作家是無法掩藏自己的。就不說歷史會說明一切,也有「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的俗語,更有孔夫子的:「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為知也。」所以老老實實做人再作文就非常重要。
水總是往低處流,而寫作者只有放棄自己的孤傲,才可以獲得心與心的溝通呢。當自己改變了寫作觀念的時候,一下子就豁然的開朗起來。已經不是在寫作中表達自己了,而是一種善意的溝通,像水一樣利澤萬物。那一刻我已經忘記了我自己。
我們的文章若有了一些瑕疵的時候,一定逃不過讀者的眼睛。沒有辦法,因為寫作者和讀者的心是相同的,心與心是相互溝通的。寫作者如果僅僅是為了一種個人的表達,那種個人的表達有一天自己會厭倦,甚至會放棄。就像那位讀者對我說的,心裏是不踏實的,可是當自己試著去改變,像水一樣的去溝通的時候,我的心就會踏實下來,你所有的善意讀者都會知道,這一刻坐在燈下寫作,和往日不同的是心中並沒有壓力。「為什麼要寫作?」如果只是為了寫作而寫作我會茫然,如果是為了名聲而寫作我會用虛假的美麗來粉飾我內心的腐敗,如果是為了吃飯而寫作,我會為了五斗米折腰。
很多年之後,很多滄桑之後,我終於明白,寫作的過程其實就是寫作者完善自己的過程,也是學會做人的過程。當我們的內心裏充滿陽光的時候,那陽光也會灑滿我們的字裏行間。
其實命運早已經在那了,而能夠改變一個作家命運的辦法,就是我們能夠選擇一些善的種子,並把它撒在自己和善良人們心靈的田地裏,然後等待那善良的種子長大、開花、結果。而自己只是一個播種者,並不曾想著要有什麼收穫。不管那果實有多麼的香甜和無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