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唐凱文塔拉哈西編譯報導)本週二,佛羅里達州一區上訴法院(Florida’s First District Court of Appeal)正式受理佛州17個郡提出的訴訟,要求在線旅行公司(online-travel companies )徵收全額旅遊稅。
此次佛州17個郡聯合上訴,不滿去年下級法院的判決。去年下級法院裁定,在線旅行公司是幫助客戶預訂房間,應只繳納客戶所支付房間費用這一部份的稅,而不徵收客戶支付的其他費用,諸如佣金之類。
在線旅遊公司作為一種旅客和酒店之間的中介服務公司,同時收取客戶的房租和相關服務費用。不僅僅是佛州,全美各地都有同樣因旅遊稅的爭端而引發的官司。郡稅務部門和這些在線旅遊公司的矛盾在於:旅遊稅的徵收是否應適用於由消費者所支付的全部款項,或僅適用於房租的部份。
在週二,在線旅遊公司在辯論中稱,當人們預訂一間酒店客房,無論他們是否使用中介預訂網站,他們應該只需繳納該房間的稅,而不應支付網站手續費的稅款。Expedia,Orbitz等5大在線旅遊公司的律師代表達雷爾.赫伯特(Darrell Hieber)表示,在線旅遊公司在該行業中起著中介作用,幫助消費者進行預訂。公司本身並不出租房間。郡和州的稅收法規明確規定,應該由擁有財產的一方收取稅款。
包括萊昂,沃庫拉以及聖約翰在內的17個郡的法律代表鮑勃.馬丁內斯(Bob Martinez)則稱,這些公司是在偷換概念逃稅。馬丁內斯告訴三人法官小組說,在線旅遊公司涉及租用酒店客房的業務,因此,應該是消費者支付的全部金額的稅。他解釋道,如果公眾知道不能通過Expedia,Orbitz,Travelocity,或Priceline等網站的服務租訂客房,他們根本沒有任何生意。但在法庭上,這些公司卻宣稱’不,我們不租房間’。馬丁內斯表示,旅遊稅的範圍應包括網站的佣金在內的客戶所支付的總額。
法官菲利浦.帕多瓦諾(Philip Padovano)似乎暫時贊同這一觀點。他讀了當地稅務條例的相關內容後表示,看起來郡稅的徵收應包含整個交易,而不只是酒店的房間費用。
但赫伯特辯稱,該州的稅務政策並未明確規定向中介公司課稅。立法部門將不得不重新定義相關條例。這個問題在過去的十年中一直引起激烈的辯論,但最終也沒有解決。
地區法院尚未表示將於何時宣佈法庭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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