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全名指控霸凌 恐觸兒少法
【大紀元1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8日電)台北市敦化國中家長在報紙頭版買廣告,指控女兒疑似遭到霸凌,並全名刊出學生姓名,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家長的行為恐已觸犯兒少法。
敦化國中家長今天在報紙買廣告刊登「給郝龍斌市長的陳情書」,指控女兒從7年級開始被同班同學霸凌,但該名學生的媽媽是學校老師,向校方多次反映,認為校方有意護短,想要息事寧人。她不想忍氣吞聲,採取登報方式,要求台北市長郝龍斌給納稅人一個滿意的答覆。
刊登廣告的蔣太太,在內文中不僅公布女兒就讀班級,也將疑似霸凌的學生及學生家長全名刊出。
台北市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長孫淑文表示,這名家長在報紙上刊登未成年者全名,恐已觸犯兒少法第69條,會發文給學校和刊登廣告的家長,就霸凌事件和刊登廣告一事進行瞭解。
至於刊登廣告的媒體,台北市觀光傳播局表示,將會和法務局研議,檢視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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