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拒亞馬遜稅案 紐約州徵網絡購物稅合憲
【大紀元2013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柳芳編譯報導)北美的「網絡星期一」當天(2日),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理亞馬遜等網絡零售巨擎狀告紐約州的訴訟案。針對各州應對網購商品征收銷售稅的呼聲,最高法院表示不予表態。近年,網絡星期一已經成為全美一年中商品銷售量最大的一天。
週一的訴訟案是網絡零售巨擎Amazon 和 Overstock.com 向美國最高法院起訴紐約州2008年通過的一部法律違憲。高等法院不接受這個訴訟案,意味著紐約州2008年的法律符合憲法,即該州可以向紐約州居民收取網絡購物稅。
目前,高院的這一決定只對紐約州有影響。未來的影響可能包括其他一些州會跟進。
迄今美國有5個州對所有銷售商品徵稅,無論是網購還是從實體店購得,其中包括對Overstock.com和eBay等商家的網絡商品徵稅。
《華盛頓郵報》報導說,如果結束對網購商品免征銷售稅的做法,將為美國帶來數十億美元的稅收,同時也將對現代零售業帶來重大影響。傳統零售商表示,網購商品不被徵稅,而實體店的商品要被徵稅,使他們處於不公平的市場地位。因此,這些商家要求政府對網絡零售商征銷售稅的呼聲不斷。
美國高院表示,目前他們對此不予表態,主要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國會立法者應予解釋的範疇。
美國各州現行法律對網絡零售商品是否徵稅說法不一。
即便在上述5個州,應該對網購商品繳稅的消費者中,很少有人最終支付稅款。美國州議會協會數據顯示,2012年全美從各種形式的商品銷售中,遺失了230億美元的稅收收入,其中一半的商品交易來自網購。
根據美國目前的聯邦法律,如果商家在某個州沒有設立實體店或公司,其在該州銷售的商品就免征銷售稅。
現在許多商家認為,隨著網絡購物的全面到來,這項法律已經過時。
據網絡零售巨頭亞馬遜提供的數據,他們在美國的16個州被征商品銷售稅。
美國參議院今年春季通過了一項《2013市場公平法案》,要求銷售額超過1百萬美元的網絡零售商,無論在哪個州實現了網絡銷售,都要被當地徵收銷售稅。目前這項法案還未獲得眾議院的通過。
(責任編輯: 李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