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31日電)墾丁悠活渡假村今天環評有條件通過,悠活董事長曾忠信無奈的說,要求的條件太嚴苛,但還是要去做到。
悠活有條件通過環評,環評委員除要求悠活要做到自己承諾的3年內廢水零排放外,3年內的污水排放標準都要求高於法定標準。
曾忠信並沒有因為環評通過而高興,接受採訪時語氣無力且無奈。他說,悠活從2006年就開始申請合法化,悠活的土地在法律上是可以蓋旅館,卻因為墾丁國家公園的不當解釋法令,讓他們跑了這個案子跑了10多年。
曾忠信說,今年4月1日悠活3到6區被勒令停業後,光一個暑假就損失新台幣上億元收入,環評委員要求的污水排放標準到底要花多少錢,目前還沒估出來,悠活如果為了利益,事實上可以不再營運,把現有的土地分割出售,但這樣對環境沒有幫助。
曾忠信表示,如果當初直接申請旅館,不要聽國家公園的建議申請集合住宅,這個案子就不用這麼辛苦的拖10多年,演變到今天這種結果。
曾忠信說,悠活其實是公務員不當解釋下的受害者,希望政府的法不只是讓老百姓遵守,公務人員也要守法。
對於環評委員的要求,曾忠信表示,既然是大家的期待,悠活就努力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