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的教育
【大紀元2013年12月03日訊】隨著經濟的不景氣,丹麥的福利社會制度運行也受到了方方面面的考驗。除了削減各類福利部門的開支以外,丹麥也開始提出向大學生收費的問題。
「每學期將收費5000丹麥克郎。」——這是丹麥社會在討論丹麥大學生收費問題的一個建議。難道丹麥的福利社會真的走到了如此窘迫的地步了嗎?讓我們一起走近丹麥的教育領域看看究竟。
9年制義務教育
在丹麥,9年制的基礎教育,即中小學教育,是市級政府的責任範圍,在丹麥稱之為「人民學校(Folkeskolen)」。丹麥憲法規定,所有處於適合教育年齡的孩子都有權享受免費的教育。丹麥的孩子在6歲時(0年級)就可以進入人民學校接受免費的教育,人民學校的教育為10年,即0-9年級。丹麥也提供自由選擇的10年級免費教育。
在丹麥,根據法律規定,接受教育是每個丹麥人必須盡的義務,但法律並不規定每個人必須上學校接受教育。也就是說,如果你能證明你的孩子在家接受教育,那麼孩子可以不用上人民學校學習。你也可以將孩子送入獨立的、私立的學校接受教育,都是允許的。不過有一個前提是:孩子所接受的教育必須相當於人民學校所提供的教育程度。
根據丹麥人民學校法的規定,丹麥人民學校的宗旨是:與家長合作,激發學生學習知識和技能的慾望,為接受更高的教育作準備,鼓勵他們學習更多的知識,讓他們熟悉丹麥的文化和歷史,讓他們瞭解其它國家和它國的文化,並幫助他們理解人與自然的互作用,促進每個孩子的獨立發展。
丹麥的人民學校由多級政府參與管理,並各有其責:
丹麥議會制定有關人民學校的法律;
丹麥教育部制定實施法律的具體措施等,包括制定總體教育目標;
地方政府制定財務框架、制定地方目標、監督學校、跟蹤結果;
學校委員會制定學校活動的原則,確認學校的財務預算;
學校管理層負責學校的具體運作,根據學校和單個學生制定具體決策方案。
(責任編輯: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