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27日訊】99.現行反革命遇羅克
1970年3月5日,北京工人體育場內坐滿了10萬人。各個單位都必須有人來參加,看台上、田徑比賽場上都是人。在一片高昂的口號聲中,在萬人高舉的毛主席語錄的紅海洋裏,19名犯人被推到主席台下的跑道上,每五個警察押著一個。所有男犯人全被剃光頭,胸前掛著大牌子。口號停止之後,主席臺上的人開始宣判。他每念一個名字,就停頓一下,於是五個警察就把那個犯人向前推兩步,拉住套在脖子上的繩索(防止犯人呼叫),強迫他抬頭示眾,然後把頭壓低下去。有幾個犯人堅決不肯低頭,其中一人名叫遇羅克。
判決書稱:「遇犯思想反動透頂,自1963年以來,散佈大量反動言論,書寫數萬字的反動信件、詩詞和日記,惡毒污蔑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又書寫反動文章十餘篇,印發全國各地,大造反革命輿論,還網羅本市和外地的反、壞分子十餘人,策劃組織反革命集團,並揚言進行陰謀暗殺活動,妄圖顛覆我無產階級專政。遇犯在押期間,反革命氣焰仍很囂張。遇犯罪大惡極,民憤極大。經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法軍事管制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處現行反革命分子遇羅克死刑,立即執行。」判決書宣讀完畢後,遇羅克被「驗明正身,綁赴法場,執行槍決」。
那麼,遇羅克當年被打成「現行革命分子」,並判處死刑的「罪證」究竟是什麼呢?最主要的就是他刊載於1967年1月18日《中學報》第1期的《出身論》一文。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打地洞」
「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
這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中國流行的一幅對聯,被稱為「血統論」, 它侮辱性地把人分成「紅五類(工人、貧下中農、革命幹部、革命軍人、革命烈士)、黑五類(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右派分子)、和麻五類」等幾大類。在它的蠱惑下,文革初期的「紅衛兵小將」響應毛澤東「造反有理」的號召,高呼著「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口號,爭相揮舞銅頭皮帶殺向全社會,很多人僅僅因為出身的問題就受到殘酷地迫害。譬如,在當局慫恿下,紅衛兵在北京大興縣殺死300多位「四類分子」,最年長者80歲,最年幼者竟是38天的嬰兒。1967年,廣西誕生所謂「貧下中農最高法庭」,提出「斬草除根一掃光」,滿門殺戮「四類分子」及其子女。在1966年北京的「紅八月」中,北京市第六中學的校舍變成審訊室,牆壁上就有用人血狂書「紅色恐怖萬歲!」整個中國因追究階級出身籠罩在一片恐怖之中。
正當中國因「血統論」的肆虐而血流遍地、哭聲震天的時候,遇羅克勇敢地站了出來,公開發表了長篇論文《出身論》,對反人權的「血統論」進行了猛烈的批判。他在文中指出:「在表現面前,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任何通過個人努力所達不到的權利,我們一概不承認。」在他的另一文章《談鴻溝》中,他更是明確宣稱「無論什麼出身的青年,都應該享受平等的政治待遇。」文章的核心宗旨清晰明確,呼喚平等與尊嚴,籲求基本的人權。這在當時的中國顯然是離經叛道的,因此而觸怒了中共當局。1967年4月14日,「中央文革小組」成員戚本禹宣佈《出身論》是大毒草。1968年1月5日,遇羅克被捕,被扣上「大造反革命輿論」、「思想反動透頂」、「揚言要暗殺」、「組織反革命小集團」等罪名。
1970年3月5日,遇羅克在北京就義,年僅27歲。
遇羅克在獄中的時候,有個名叫張郎郎的幹部子弟,很佩服遇羅克的才學和膽識,問他:「你為一篇《出身論》去死,值得嗎?」遇回答:「值得。」他對張說:「你過去一直生活優越……對家庭出身問題沒有體會。而我幾次高考,成績優異,都沒有考上。像我這樣的並不是一兩個啊。可以說,從我們能奮鬥的那天起,就是被社會歧視的。你不瞭解我們這些人的社會地位和心情。」 「我永遠忘不了,有姐妹倆哭著找到我們,一再說:『收下我們吧!哪怕整天給你們端水掃地都願意。』為了他們,值得死。」
「文革」結束後,遇羅克的冤案終於得到昭雪。1979年11月21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原判以遇羅克犯反革命罪,判處死刑,從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上都是錯誤的,應予糾正」,並宣告遇羅克無罪。至此,「文革」時代中共當局強加於遇羅克頭上的一切不實之詞全部被推翻,人們把他與顧准、張志新等人一起尊稱為當代中國「思想解放的先驅」。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