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6日電)日月光涉排廢水,立委擬修法在研發投資抵減條例及稅捐稽徵法增列設限條款。電電公會等團體今天強調,不應混為一談,或以個案影響台灣整體經濟及投資環境。
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今天發表聯合聲明,對日月光公司發生污染排放,深表遺憾,呼籲企業及工廠應遵守法規,重視環境永續利用。
聲明表示,除日月光應儘快修復及更新設備,維持符合政府標準排放正常運作,以及排除因此引發的環境污染,並給予損害者適當賠償外,希望政府協助企業進行污染防治與高效生產。
另外,部分立委建議在產業創新條例增列「5年內違法情節重大公司,將不得再申請研發投資抵減優惠」、稅捐稽徵法增列「業者若有逃漏稅或觸犯其他法律,且違法情節重大時,停止獎勵優惠待遇」等設限條款,4個工業團體認為不宜。
聲明說,為提升產業競爭力,進而促進經濟成長,政府制定產創條例,鼓勵產業創新,現在卻因為個案事件要限縮研發優惠,等於是阻撓企業邁進創新。
同時,聲明指出,5年內違法要罰,既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也有一罪兩罰疑慮;且違法情節重大,應如何定義,加上缺乏回復條款,建議立法院中止修法行動。
聲明表示,環境保護法規日益嚴苛,產業界願意與全民共同努力,全面抑制發生污染的可能與逐步改善污染環境,並希望政府及環保團體協助企業發展綠色產業,相信會比設限條款更能發揮作用。
聲明也建議,政府應加速協助廠商及輔導企業改善污染防治;未來開發新工業區時,應先設置先進污水處理設施集中處理、排放,以減少或降低產業污染排放,降低環境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