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許多家長會趁著過年前幫小朋友添購新衣、新鞋,小朋友更是樂得開心。但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聯合抽驗市售童鞋,結果發現,19件抽樣童鞋中,有6件「鄰苯二甲酸脂類塑化劑」超標,其中塑化劑最高甚至超標461.6倍,幼童可能間接吃下含有影響生長發育的化學毒物。
消基會與標檢局抽樣19件童鞋中,其中6件樣品塑化劑總含量超過國家標準限量值0.1%、2件多環芳香烴總量超標,包括森森購物網的「BBFAVES童鞋」、7-net「0101 shoes童鞋」、家福「LIFE HOUSE童鞋」、「JUMP運動鞋」及遠百永福店「DOOK可愛童雪靴」、大買家「IFME健康童鞋」及好腳色鞋坊「Jan Ban」。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指出,香港製在「7-net」購得的500元米白色「童鞋」樣品,其鞋面和鞋底的8種塑化劑總含量46.16%最高,換算超標461.6倍,且該樣品「16種多環芳香烴總量」亦超標,長期接觸高濃度有致癌疑慮,標示更無商品名稱、鞋類材質和生產國。
其次,中國製、於遠百企業永福分公司購得的249元卡其色「可愛童雪靴」樣品,8種塑化劑總含量39.66%,超標396.6倍。
標準局副局長莊素琴說,雖然童鞋還不是國家規定的應施檢驗商品,但品質不符規定者,標準局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38條,要求業者回收,並命其限期改善或銷毀、退運,違反者,得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而對於產品標示不符規定,沒有詳列商品名稱、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生產國別及鞋面、外底主要材料和尺寸等產品,莊素琴指出,則可依〈商品標示法〉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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