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貪污罪
【大紀元1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3日電)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擔任法官30年,涉向承審案件當事人收賄,他擁3妻6兒女,妻兒總資產3億元,今天遭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
今年63歲的胡景彬,司法界人士暱稱「芋仔冰」,民國63年度司法特考及格,為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法官,歷任台南地院及高雄地院後補推事、高雄地院及台中地院推事,70年間擔任高雄地院法官、85年擔任台中地院庭長時涉投資地下錢莊,涉重利等案,86年遭處休職3年處分,89年復職。
後來,胡景彬調任台南高分院法官,期間所涉重利案一審判處徒刑2年、95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於97年轉調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
胡景彬妻兒成群,元配王女長居台北、70年在餐館認識鍾女,同居生下2女;不久又與黃月蟾同居生下2女1男。他同時擁有3位妻妾及6名子女,家庭關係複雜令人昨舌。檢調清查妻兒名下總資產高達新台幣3億元,房產及存款驚人。
胡景彬在台南高分院擔任法官期間,因所涉重利案件尚未判決確定,曾遭律師抗議身為被告身分,竟還擔任法官審理案件,抗議事件後,胡景彬被調往處理本票裁定、拍賣抵押等非訟案件。
胡景彬承審訴訟案時,與同居人黃月蟾合作涉嫌涉貪瀆案,另以法官的身分透過廖男涉入關說詐騙案件。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天依貪瀆及詐欺等罪起訴胡景彬及同居女友黃月蟾等6人,在起訴書直指胡景彬品行不端,經常出入酒店聲色場所,升任台中地院法官兼庭長時,越發肆無忌憚,以法官身分從事投機事業。
檢調人員追查,胡景彬自99年5月間被檢舉涉貪瀆起至今,共有4647萬餘元的不明財產,創下法官涉貪瀆案,查獲不明所得最高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