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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物
【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0日電)新北市府文化局今晚表示,雖然文化部對普安堂案態度反覆,但為了表示尊重,仍會依文化部要求,儘速登錄為歷史建物。
文化局今天晚上發布新聞表示,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今天強制執行土城普安堂與新莊慈祐宮土地糾紛,拆除部分建物,文化局尊重法院的判決與執行。
對文化部今天函文,要求市府指定普安堂舊堂等4個部分為歷史建築,文化局表示,雖指定權責在地方政府,且這個要求與文化部以往回覆內容差異,經過內部的討論、研商後,晚間決定仍依文化部最新函文,儘速完成登錄程序。
文化局今天上午還信誓旦旦堅持表示,市府去年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建議普安堂具有文資保存價值的建築部分,包括「舊堂現存正身壁面」、「外山門」、「石砌步道」、「山壁石刻」,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後,登錄為「歷史建築」。
文化部去年針對此案的附帶決議,表示「尊重地方政府審議結果」;普安堂也曾因不服附帶決議提起訴願,也遭文化部駁回。
不過,文化部今天要求逕行指定,上級的函文內容與以往回覆差異,等於不需要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也違反當初市政府的行政處分。
市府態度峰迴路轉,經內部研商,只能依據文化部最新函文,並表示「尊重」,儘速完成登錄程序。但要如何符合行政程序法,市府傷透腦筋,將與市府法制局進一步研商適法性。
市府說,普安堂其餘建物為民國68年後的建築,並無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尊重法院定讞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