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9日電)高公局、公路總局與國道公路警察局合作,透過國計程收費後更密集的車牌協尋系統,車牌違規車輛上國道,7分鐘就開始追捕。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與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提醒使用違規車牌的用路人勿心存僥倖,國道計程收費30日上路後,車牌協尋系統密度大增,使用報廢、變造車牌的車輛上國道,車牌協尋系統7分鐘就可掌握資訊,並由警方開始追捕。
高公局說,民國95年實施國道電子收費ETC後,就有用路人以報廢、變造、偽造或移用他人的車牌,逃避通行費,雖透過設在22處收費站的車牌協尋系統偵測攔查,至今逃欠費呆帳仍有新台幣145萬元。
計程收費上路後,國道主線全線319個收費感應門架上,都有車牌協尋系統,偵測密度大幅增加,公路總局將提供已註銷但未繳回的車牌號碼,國道公警局也會建立優先查處黑名單,只要車牌違規車輛一上高速公路,高公局7分鐘就可掌握訊息,立即通知國道警察全線追捕。
國道公路警察局也與高公局會勘,規劃國道收費站拆除後,在國道全線83處出、入口匝道,設置「交通執法區」,全面稽查、攔檢取締違規車牌。
公路總局統計,去年因車輛號牌違規舉發數逾3萬件,以使用註銷或吊銷號牌2萬3000多件最多,其次是移用其他車牌4400多件,其他還包括未懸掛車牌2602件、使用偽變造車牌79件,罰金最高1萬800元;毀損或安裝其他器具遮蔽號牌最高罰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