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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工聘僱 台衛福部擬開放派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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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18日上午審查〈長期照護服務〉草案,聘僱外籍看護工,未來不必「24小時綁牢牢」,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鄧素文說,一旦立法通過長照上路,除了個人聘僱外籍看護在家照護外,也可透過政府長照機構聘僱外籍看護後,再派遣至僱主家中提供服務。

目前聘請外籍看護,必須家屬取得巴氏量表後,再申請外籍看護,但來台的外籍看護工,僅在當地接受90小時訓練,專業能力明顯不足。行政院版本的〈長期照護服務〉草案中規畫,未來聘僱看護工將採「雙軌制」,除了個人聘雇外籍看護在家照護之外,也可以透過政府長照機構聘僱外籍看護後,再派遣至僱主家中,機動提供服務。

鄧素文指出,透過長照機構聘用居家服務員,除了聘請的服務員領有專業證照,工時比較有彈性,可要求只照護白天或晚上,雇主可減免服務員的食宿負擔。但透過長照機構來聘請外籍看護工,鐘點時薪可能較貴一些。鄧素文說,未來將討論相關細節。◇(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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