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吳哲豪彰化16日電)大統長基混油案今天判決,彰化縣政府法制處長簡金晃表示,受理大統案提團體訴訟消費者750件、盤商登記求償33件。
大統長基混油案,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大統負責人高振利判有期徒刑16年,大統公司罰金新台幣5000萬元。民事求償部分,彰化縣府法制處正協助消費者及盤商求償。
簡金晃指出,彰化縣府受理大統案消費者登記團體訴訟案共3394件,經過聯繫回應,願參與團體訴訟消費者有750件,彙整後將送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協助求償。
簡金晃說,大統公司的盤商部分,各地盤商共有33件向彰化縣府登記協助求償,法制處已與大統公司協商,高振利同意提供一筆土地做為賠償盤商使用。
大統公司及高振利在案發偵辦期間,向彰化縣府提出的賠償計畫,提列財產及不動產等總值10多億元,並指稱部分土地已向銀行借貸約兩億多元。據了解,相關銀行已在12月間向法院聲請假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