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6日電)潘姓男子持空氣槍獵殺俗稱國慶鳥的灰面鷲13隻;最高法院維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判處應執行2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屏東縣潘姓男子於民國98年在網站購買空氣槍後,去年5月間與友人前往屏東縣某部落山區,獵捕停在樹上的灰面鷲。
經執行反獵鷹埋伏勤務的員警當場查獲,發現潘男的登山袋內有12隻已死亡的灰面鷲,另外還有1隻灰面鷲雖存活,但經急救後仍死亡。
最高法院維持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指出,潘男為逞口腹之慾,與他人獵殺珍貴稀有的灰面鷲,損害自然生態社會安全。
法院審酌潘男是原住民,狩獵習俗與一般人純為娛樂而獵捕野生動物的犯行有別,且他均坦承全部犯罪事實等,依非法持有空氣槍罪、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應執行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8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