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Hamilton紐約報導)從2012年8月29日起,糧食券改名為輔助營養援助計劃(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簡稱SNAP)。不過,華人還是習慣於把SNAP叫「糧食券」。申請到糧食券的人可以獲得一個電子福利轉賬卡(EBT),SNAP會每個月將福利金額存入卡中,這種卡可以像借記卡一樣在商店購買食物。
申請糧食券的條件
糧食券的申請條件以家庭收入為準。「收入」是指減去稅務和預扣前的家庭每月或每年收入總額。來自其他援助計劃的福利,如失業保險福利、公共補助福利、社會安全或社會安全輔助收入,都應計入收入。有些家庭花費(如給不住在一起的兒童支付的撫養費)可以不計入家庭月總收入。
根據2013年10月1日公佈的輔助營養計劃標準,如果家裏有老年人或殘障家庭成員,1人家庭年總收入最高為14,940元,2人家庭為20,172元,3人家庭為25,392元,4人家庭為30,624,4人以上每多一個人增加5,232元。如果家裏有老年或殘障家庭成員,並且有照顧被撫養人的支出,則1人至4人家庭收入標準分別為22,980元、31,020元、39,060元、47,100元,此後每增加1人增加8,040元。
有儲蓄也可以申請
紐約州輔助營養援助計劃允許申請人在支票或儲蓄賬戶、退休帳戶、大學教育儲蓄賬戶中存在儲蓄,大部份申請福利的家庭不需要通過儲蓄/資產驗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輔助營養福利時,仍有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資產的資訊。
不過,不需要進行儲蓄/資產驗證的規定,對受到過輔助營養計劃制裁或曾被取消輔助營養福利資格的人不適用。如果家裏有人曾受到制裁或被取消資格,有老年人或殘障家庭成員家庭可計資產不能超過2000元,家裏有老年人或殘障人而且有照顧被撫養人的支出的,則可計資產不能超過3,250元。
如何申請糧食券?
紐約州居民可以通過網上(//mybenefits.ny.gov)、郵件、傳真申請糧食券,地方社會服務部門或輔助營養計劃辦事處備有多種語言的表格,包括英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中文、海地語、韓語和俄語等。
如果你自己申請有困難,可以請他人代為申請。在紐約州很多地方的社區組織和營養宣傳提供機構可以協助申請糧食券,也可以授權別人代為申請。如果是他人代為申請,需要在《糧食券申請表》的簽名頁填寫受委託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同時申請人還要簽署《糧食券計劃授權代表申請》。
在提交申請以後,地方社會服務部門或輔助營養計劃辦事處會審閱申請表資訊,縣(郡)政府工作人員會與申請人聯繫,進行會談,以決定申請人家庭是否有資格領取輔助營養福利。如果申請人要工作,或者因為其他困難不能前往地方社會福利部門進行面談,也可以通過電話訪談。如果家中所有成年家人均年滿60歲或是殘障並沒有收入,提出申請後即自動具備電話會談的資格。
糧食券最高福利額
如果申請人符合資格,會在30天後得到補貼。永久居民也可以申請糧食券,有一部份移民需要在綠卡滿5年以後才能申請糧食券,有一些則不需要等到滿5年,包括不到18歲的兒童、難民、特定老人和殘疾人。
根據2013年11月1日公佈的標準,1人家庭最高福利額為189元,2人家庭為347元,3人家庭497元,4人家庭632元,5人家庭750元,6人家庭900元,7人家庭995元,8人家庭1,137元,此後每增加一人最高額增加142元。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