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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衛福部:病歷資料外洩有刑責

【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0日電)衛生福利部今天說,健康雲計畫中所涉電子病歷及民眾健康資料如遭外洩,應回歸個人資料保護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下午在立法院召開「國人健康醫療資料加值應用法令授權及規範」公聽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等人表示,現行醫療法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對病歷雲端化及交換、加值法律規範不足。

她說,電子病歷取得方便,如果有人將資料用於商業應用或洩漏病人隱私非常容易,很多醫學中心已開始與大型通訊公司開始作病歷雲端,很多人用作商業加值應用,包括推個人健康檢查套餐、甚至有人想拿來研發健康食品。

滕西華表示,雖然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的雲端應用可創造新台幣幾兆元商機,但政府不能在民眾不知情或沒法律規範下,無條件提供民眾資料給商業機構或學者進行沒規範的研究。

衛福部說,各級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交換時,都有資訊安全及病歷隱私權保護措施。若資料遭外洩,應回歸個人資料保護法損害賠償與罰則規範。

衛福部資訊處長許明輝表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外洩最高求償兩億元、刑度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不可說不夠重;此外,病歷閱覽應透明化,另有一套機制讓民眾了解到底是誰調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