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羅家火警 隔鄰業者判刑
【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0日電)高雄鳳山羅家今年2月因隔壁飲料店起火延燒,造成返家過年的家人7屍8命。高雄地方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飲料店負責人段亞宏1年6月,緩刑4年。
鳳山五福一路羅家因2月6日凌晨一場大火,造成多人罹難。高雄市消防局鑑定失火起因為隔壁茶飲店冰櫃上方啟動器電線走火釀禍,段亞宏被高雄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承審法官認為,被告於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和解,依調解條件全數給付賠償金,告訴人也具狀表示願予被告自新機會,被告已盡力補償被害人損失。
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段亞宏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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