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月琴台灣宜蘭報導)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太平山工作站於102年11月下旬,在台七甲線沿線執行森林護管工作時,發現有不法莠民進入林班地之跡象,遂組隊清查舊盜竊貴重林木現場,發現有疑似犯嫌留下腳印泥跡,立即啟動「檢、警、林聯合查緝小組」由宜蘭地檢署指揮展開調查,前往該區域24小時分組埋伏監控,經過3夜埋伏,終於在12月1日凌晨3時許發現山老鼠開始將盜伐之林木背運下山,即動員攔截圍捕,於凌晨4時在台七甲線31K處攔獲4名山老鼠成員,並查扣珍貴一級木扁柏山造角材29塊,被害材積為1.4立方公尺、鋁製揹架7組、鏈鋸2支、自小客貨車3輛等贓證物。
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林務單位假日期間均有派人巡查山區,本案於確認有山老鼠進入林班地內意圖竊取國有林木時,即聯合動員宜蘭縣警局刑警大隊、三星分局、太平山工作站、森警隊、森保處等單位,進行埋伏查緝調查工作,期間恰逢寒流過境,大同鄉南山村夜間溫度僅有3度,山區海拔1500公尺更下降至0度,小組動員62人次埋伏3夜都快凍僵,終於在1日清晨逮捕集團成員4名,數名外勞逃逸,全案由三星分局移送法辦,並持續擴大追緝逃逸共犯及銷贓管道,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在此呼籲,犯嫌業已違反森林法第50、52條、54條及刑法竊盜罪,而森林屬國家珍貴自然資產,屬大眾共享資源,勿圖一己之私利,蓄意竊取盜伐。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