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抓平民 大馬反貪污報告惹議
【大紀元1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7日專電)馬來西亞去年共有313人涉及貪被法庭定罪,其中民眾與公務員分佔1/2與1/3,政治人物只有0.5%,民眾質疑大馬反貪污委員「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根據「2012年反貪污委員會報告」,去年共有5496宗貪污舉報案例,反貪會調查其中1078件逮捕701人,其中75%的案件在同一年內完成調查。
而最受大馬民眾矚目的大規模調查行動,則包括國家養牛計劃、齋戒月攤位售賣事件、柴油走私案件、假文件案件、朝聖團濫權事件以及依斯達干發展計劃濫權事件等。
反貪會表示,上述案件凸顯政府管理有多項缺失,並列舉國家養牛計畫機構缺失有12項、大馬公司委員會財7項,獸醫局管理程序5項,吉隆坡市政局齋戒月攤位安排單位及吉蘭丹州政府財政官員各3項。
報告表示,經法庭審理而定罪的成功率達85%,前年75%,國際標準是80%;至於懲處貪污嫌犯的罰款總額共1457萬799令吉(約合新台幣1億3650萬3893元),充公財產總額4027萬6261令吉。
至於地方法庭審結401宗案件,其中339宗(85%)判處有罪;另153宗待高等法院審結。
不過,大馬民眾對這項報告多不以為然,網路po文紛紛質疑定罪率,更質疑許多重大的貪污犯罪不見反貪污局採取行動,只敢向平民百姓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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