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6日電)台中市教育局抽查中小學的制服及運動服,發現有4成學生制服的甲醛含量超標,另有12所含有螢光劑,不合格率近半數。
繼食品安全後,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與法制局聯手,進行中小學的學生制服及運動服的抽驗,抽驗轄內20所中小學的制服及運動服,被抽驗的制服學校中,發現包括台中市立大墩國中、光正國中、中正國小、長安國小4所制服或運動服的甲醛含量超標。
另外,大墩國中、光正國中、東新國中、育英國中、烏日國小、中正國小、南陽國小、長安國小、黎明國中、東(峰)國中、軍功國小、大肚國小等12所學校被驗出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
由於在抽驗的學校中,被檢出制服及運動服含甲醛或螢光劑的學校高達6成,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長吳榕(峰)指出,在制服及運動服採購合約中,甲醛有一定容留的標準,但螢光劑目前沒有規範,不過,為確保學生穿的安全,教育局要求明年起,學校制服及運動服的甲醛及螢光劑將列入採購合約規範中。
教育局指出,因甲醛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可能致癌物質,長期穿著含過量的甲醛衣服,可能引起皮膚發炎或癌症等症狀,對於目前被檢出制服或運動服含甲醛或螢光劑的學校,無論是否由校內自行辦理採購,即日起可以彈性同意讓學生穿著便服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