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盜騙取錢財 華人公寓經理被判刑
【大紀元2013年11月06日訊】 華人帕崔克‧歐(Patrick Au)曾經是溫哥華一公寓樓的前管理人員,負責財務。他被控告偷竊與騙取5000元以上錢財,星期一認罪後被判刑。
歐曾經在溫哥華Gardenia Villa公寓樓工作,位於溫東百老匯街(Broadway)夾乃耐磨街(Nanaimo St.)之間的一棟公寓樓,共有250個公寓單元。
據悉,歐自2001年開始在公寓樓管理層工作,四年中他逐漸掌握了公寓樓的財務權,並可以將公寓樓的挪爲己用。他被控共偷盜與詐騙16萬元。
公寓樓戶主協會(Condominium Homeowners Association)執行總裁基爾溫特(Tony Gioventu)因此告誡人們,公寓管理公司要特別小心賬本,最好是有兩人看管賬戶,一人負責開銷,一人負責寫支票,而且每月保證查看賬本。
對於賬單報銷方面,他建議公司要確保認真無誤,報銷單最好是原件,不要用複印件,等等。
據悉,卑省共有2.7萬棟公寓樓,雖然這類詐騙盜竊案不多,不過也曾經發生過。◇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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