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遣返 從工作場所轉向犯罪移民
【大紀元2013年1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清編譯報導) 雖然美國移民改革還有待今秋的國會審議,中西部地區的移民遣返行動還在繼續執行,而且是針對有犯罪記錄的移民。
《綠灣新聞報》(Green Bay Press-Gazette)報導,在90年代,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打擊非法移民主要是掃蕩工作場所,把幾十名勞工銬上手銬並帶上等候在外面的巴士。「現在他們似乎是針對監獄系統中的人。」 威斯康星州天主教綠灣教區協助移民的馬丁內茲(Laurie Martinez)表示。
ICE人員執行遣返和所謂的「掃蕩」仍然在全國範圍持續著,不過採取了比較低調的方式。目標是針對特定的個人,而不是勞工或營業地點。這些被針對的個人多有嚴重的犯罪記錄,或是過去曾與移民當局有過角力。綠灣郡的布朗縣(Brown County)最近一次掃蕩是在4月,ICE選中了44人。
2008年,國會指示ICE轉移重點,優先處理有犯罪的移民,而不是只針對非法移民。ICE表示,現在的目標是刑事犯罪移民,對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構成危害,以及「重複玩弄移民制度的違規者。」
執法對象的改變是因為該局「資源有限」,而且有分析指出,每遣返一名移民的成本約為23,000美元。
執法策略的轉變在數字上顯而易見。自2008年以來,全美國被遣返出境的罪犯人數增加了89 %,而沒有被刑事定罪的非法移民被遣返數量則減少了29 %。ICE的記錄顯示,去年該局遣返了40萬9,849人,其中96%符合優先執法的定義,就是包括罪犯、威脅國家安全、及重複違反移民法的民眾。
包括伊利諾伊、印第安納、堪薩斯、肯塔基、密蘇里和威斯康星這六州在內的地區,也同樣呈現出ICE的策略轉變。去年,ICE從這六個州遣返了10,296名移民,其中將近三分之二是被定罪的罪犯。2011年,從該區遣返的移民是11,786人,其中64%是被定罪的罪犯。2010年, 10,346名移民被遣返,52%被定罪的罪犯。
威斯康星州矯治監獄發言人施塔布(Joy Staab)表示,犯下嚴重罪行而且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移民必須服刑,當他們服刑結束後,就被轉移到道奇(Dodge)和基諾沙(Kenosha)縣的監獄開始遣返出境的程序。自2008年以來,大約有391名這樣的囚犯被轉移到道奇和基諾沙縣的拘留中心。
(責任編輯﹕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