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台灣高鐵公司2日發生彰化站到雲林站間跳電,造成3萬2千多名旅客權益受損,高鐵退費規定原本只退「未搭乘區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高鐵董事長歐晉德到立法院備詢,歐晉德對於退票機制願改為從寬認定,原「未搭乘區間才退費」改成全額退費,其餘依規定退費外,願再給與一張半價券給旅客做補償。
立法委員齊聲炮轟高鐵才剛漲價,馬上就出事,第一線人員應變能力差勁,要求高鐵除全額退票給旅客外,也要比照4月25日全線停駛再補償旅客一張全額搭乘兌換券。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不管高鐵漲價與否都不能發生問題,服務與品質都不該打折扣,會要求高鐵做全面性的檢討與調整。
歐晉德表示,對於受延誤的旅客,除了依規定退費外,願意再發送一張高鐵未指定區間的半價券,而針對高鐵公司只願意退還未搭乘區間的票價,召委陳根德表示不能接受,這就像吃飯到一半,發現碗裡有蟲,卻只願意賠償半碗,歐晉德表示同意立委意見,原本只退未搭乘區間改成全額退費。
歐晉德說,依照規定退費,退費願從寬認定,在11時16分到13時39分的旅客,延誤30分鐘以上才退半價,延誤1小時以上才退全額,除此之外,還可獲得一張不限區間搭乘的半價券,而且高鐵表示,只要在11時16分到13時39分的旅客,搭車受到延誤願意在這段時間內從寬認定,補償旅客1張不限區間搭乘的半價券。
立委李昆澤、管碧玲、葉宜津表示,對於高鐵這次的補償不能接受,應該比照4月25日,除全額退費之外,還要給一張免費搭乘券來做補償,歐晉德說,4月25日是全線停駛,但11月2日是部分區間停駛,狀況不一樣,無法給予相同的補償。◇
(責任編輯: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