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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
【大紀元2013年1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龍源香料廠及鴻東資源回收再利用廠,繞流偷排廢水,污染東明溪,分別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分別至少重罰24萬及38萬元;鴻東資源回收再利用廠已被列為最後觀察名單。
桃園環保局接獲民眾報案陳情,指稱楊梅幼獅擴大工業區下游東明溪水質清河橋段最近常變成深褐色,而且散發惡臭,環保局研判業者常利用假日或夜間偷排廢水,環保局派員沿清河橋段往上游追查污染來源。追查約3公里至高獅路,發現鴻東和龍源公司從雨水溝偷排廢水,立即採樣檢測,且進廠稽查。
桃園環保局指出,鴻東公司從事廢切削油再利用,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證,卻任由褐色汙濁廢水直接從雨水溝排出廠外。
龍源公司從事食品香料製造,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證,卻任由土黃色廢水直接從雨水溝排出廠外。環保局分別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並採樣帶回檢測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等項目,再依檢測結果之污染數據和裁罰基準加重裁罰,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責任編輯:呂美琪)